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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技创新治理效能

2020-07-30 09:12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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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改33条”起草组

传统的科研管理机制严重束缚了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难以适应当前科技创新活动的实际需求。“广西科改33条”针对当前科研管理存在的痛点难点,精准施策、靶向发力,进一步简化科研项目管理流程,优化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扩大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统一科研项目监管标准,着力提升科技创新治理效能。

进一步简化科研项目管理流程

长期以来,科研项目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繁多,科研项目过程管理繁琐复杂,各类年度检查、中期检查、抽查、审计等令人应接不暇,科研人员疲于填报各种表格材料和盖章,浪费大量时间精力。为有效解决科研项目申报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广西科改33条”给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简化科研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推行材料一次报送制度,从项目申报到综合绩效评价各环节,加快推进信息化应用,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材料,让信息多跑路,让单位和科研人员少跑腿。推进数据共享,凡是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已有的材料或已提供过的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供。整合科技管理各项工作和计划管理的材料报送相关环节,实现一表多用,逐步实现项目全周期“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报送”。此外,要求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和承担单位简化报表及流程,加快建立健全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制度,允许通过购买财会等专业服务,把科研人员从报表、报销等具体事务中解放出来。

创新科研项目管理模式。对项目实施周期3年以上且财政资助资金100万元以上的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实行关键节点“里程碑”式管理,除有特殊要求外,其他项目以项目承担单位自我管理为主,只需提交年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等其他材料不需再提供。除审计或财政部门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外,原则上不开展过程检查,让科技工作者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科研上。

探索项目申报直通车制度。目前,广西已建成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信息平台,整合建立广西科技重大专项等5大类科技计划体系和项目形成机制,在全国首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常态制,项目申报由原来每年一次改为常年接受申报。项目评审论证由一年一次改为一月一次,极大方便了广大科研工作者。首次推行项目申报直通车制度,对有可能填补国内空白、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或涉及国家战略性技术的项目,可专项专议优化审批流程,加快项目立项。通过建立对重大项目特事特办的方式,逐步建立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减少行政手段对科研活动的干预,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科研自主权,让科研人员能潜心从事科研活动。

优化科研项目经费开支

长久以来,科研项目经费支出的“禁区”多,很多费用支出受到严格比例限制。尤其是人员经费偏少,很多项目只能购买并不需要的设备、材料等,既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也无法体现科研人员的劳动价值,严重挫伤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对此,“广西科改33条”开出了药方。

提高人员经费比例。对主要依靠科研人员脑力劳动的软件开发、设计创新、战略管理研究、基础理论研究等类别的项目,相应提高人员经费比例,最高可达该项目经费的60%。对在开发研究过程中长期聘用、且无其他固定收入来源的科研人员,其劳务合同中的工资、社会保险补助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项目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和开展科研活动需要,自主聘用科研助理、财务助理等人员,其工资、社会保险补助等费用可在项目的劳务费中支出。

大幅提高间接经费比例。根据过去的经费管理办法,间接费用按照不超过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比如,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不超过20%;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5%;超过2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3%。针对基础研究、集成电路设计等智力密集型项目对试验设备依赖程度低、实验材料耗费少的特点,“广西科改33条”大幅提高间接经费比例。比如,5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不超过35%;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30%;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不超过25%。通过优化科研项目经费开支,充分考虑项目运行实际情况,更加符合科研创新活动的实际需求。

扩大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

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制”是困扰科研人员的“老大难”问题,经费管理“过细过死”,每一项支出都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申请时的预算执行。在经费使用过程中,原来申请项目时设定用来买“酱油”的钱,不能用来买“醋”;如果想用“酱油”钱买“醋”,需层层审批。同时,经费报销手续繁、程序多、时间长,许多科研人员被逼成了“会计”,花费大量时间在贴票、报销、盖章等琐碎事务上,难以专心从事科研活动。对此,“广西科改33条”提出扩大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选择若干信用良好、管理制度完善的单位或由高端人才牵头的创新团队,实行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经费不设科目比例限制。比如,过去经费管理办法限定了劳务费、设备费等科目的比例,现在可以由科研团队自主决定。取消不必要的审批环节,使科技人员从繁琐的经费使用审批和报账等工作中解脱出来。

统一科研项目监管标准

近年来,国家、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但在实施过程中难以落地,许多激励政策过不了“审计关”,很多权限实际上并没有真正放开。为解决这一痛点,“广西科改33条”明确提出,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制度,明确列出了不予使用的领域,而清单以外则充分开放。同时,搭建项目监督审计共享信息平台,统一科技、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管标准。对同一科研项目,自治区科技、财政、审计等部门,实行监督、检查、审计结果互认,减少对科研活动的审计及财务检查频次,避免重复检查,确保科研激励政策落地落实。(执笔:柯 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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