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科技强桂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高等学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科技强桂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全文如下。
科技兴则广西兴,科技强则广西强。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催生发展新动能,努力走出一条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广西强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科技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创新作为广西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坚持“四个面向”,坚持“前端聚焦、中间协同、后端转化”,聚焦产业、聚焦企业、聚焦产品,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推动全产业链优化升级,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激发创新活力,以科技强起来支撑产业、经济、综合实力强起来,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贡献力量。
(二)主要目标。到2023年,广西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突破1.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突破15%,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4200家,国家级高层次创新人才数量达120人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总额累计突破2000亿元,转化科技成果累计2000项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工业总产值突破10000亿元,其中高新区四至范围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突破500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工业总产值力争突破100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比重高于15%。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创新型广西建设取得重大突破,科技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二、夯实创新基础,实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产业是我区最大的短板,工业是最大的弱项,创新能力不足是最大的制约,要用最大力气补短板、强弱项、破制约。聚焦创新平台、人才和高质量创新成果,优化科技力量布局,集聚创新资源,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推动我区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从量的积累迈向质的飞跃。
(一)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构建引领未来的新型实验室体系,在靶向肿瘤学、特色金属等领域争创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在海洋、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子信息、现代特色农林业等领域择优组建2—3个国内一流的自治区实验室,优化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自治区应用数学中心等基础研究类创新平台建设。推动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创新平台建设,依托龙头骨干企业推动创建国家内燃机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甘蔗蔗糖技术创新中心等,新建一批自治区级技术创新中心,优化完善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科技成果中试基地等创新平台建设。创建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型研发机构及农林种质资源库等创新创业与科技资源服务类创新平台。推进广西产业技术研究院布局建设40家专业研究所,衍生孵化150家科技型企业,自建、共建、加盟研究所及衍生孵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20亿元。到2023年,全区建成200个以上高水平创新平台。
(二)引育高层次创新人才。依托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重大人才计划,引育一批广西产业发展急需的“高精尖缺”人才。实施高端人才精准引进计划,对引进的顶尖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具有颠覆性技术的创新创业团队,在项目资助、人才奖励补贴、政府引导基金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支持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和离岸孵化基地,建立“飞地”引才用才机制,鼓励企业到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城市群等创新资源密集地建立研发机构,就地吸纳创新人才。建立“院士后备人选—八桂学者—特聘专家—青年人才”高层次人才培育体系,加强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到2023年,国家级高层次创新人才数量达120人以上,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达50个以上。
(三)产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促进供需两端双向发力,推动高质量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实施源头创新引领工程,获得一批前沿研究成果。支持高校、科研机构设立概念验证中心,为实验阶段的科技成果提供技术概念验证、商业化开发等服务。探索专业性和综合性小试中试基地布局建设,开展实验室成果开发和优化、投产前试验或者试生产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小试中试基地纳入创新券服务机构库。加强技术攻关,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产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市场需求大的中高端新产品。到2023年,建立不少于30家中试基地,探索建立2—3个概念验证中心,转化科技成果2000项以上。
(四)拓展高效交流合作。打造面向东盟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中国—东盟科技城。参与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提升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水平,建设中国—东盟卫星应用中心。深化科技创新合作,引入中国科学院、区外知名高校等一流创新资源,围绕特色农业、海洋和绿色低碳发展等重点领域,建设国家级科研机构和联合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组织实施“科技搭桥行动”,对接院士通过“定向研发合作”方式帮助企业攻克重大技术难题。推动建立粤桂两省区科技协同创新交流机制,联合区外科研单位开展重大科技攻关,促进先进科技成果入桂转移转化。探索开展跨境跨区创新合作机制改革试点,在普惠性财税、创新产品采购、成果转化激励等政策方面先行先试。力争到2023年,建设国际国内联合创新平台20家以上、科技创新合作基地10家以上。
三、支撑工业振兴,实施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工程
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本上靠核心技术突破。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破解经济与科技“两张皮”问题。强化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推动全产业链优化升级,积极培育新兴产业,突破颠覆性技术引领新兴产业发展,把科技创新这个关键变量,转化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量。
(一)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坚持前端聚焦,梳理重点产业链上下游核心关联企业清单、创新资源清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清单“三张清单”,提出产业链每个环节技术需求,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攻克一批制约汽车、机械制造、有色金属深加工等产业中高端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开发一批产业带动性强、产品附加值高的产品。推进中间协同,重点支持骨干龙头企业发挥主体作用,联合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企业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产业技术创新组织,以重大科研任务为载体,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一体化部署,通过“公开竞争”“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方式,组织实施一批产业急需的科技项目。注重后端转化,鼓励企业联合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一批聚焦关键产业链的科技成果中试基地、科研试验站、技术创新中心等成果转移转化平台。支持建设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创业孵化载体。加快推进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完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到2023年,突破关键技术200项以上,建设技术创新中心10家。
(二)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以技术创新为支撑,产品创新为核心,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提升关键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聚焦新能源汽车、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通信设备及应用、高端装备制造、前沿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加大科技成果引进和转化应用力度,通过建链强链推动产业蛙跳式发展。围绕人工智能、基因工程、未来网络、氢能与储能等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加强前沿探索,前瞻布局孵化未来产业,构建未来产业生态体系,打造未来技术应用场景,加速培育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以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为载体,加快建设面向东盟、服务西南中南地区的国际通信大通道,建设面向东盟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高地。
(三)强化科技服务业在双链融合中的突出作用。围绕重点产业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链开展投贷联动、金融科技应用等试点,推进各具特色的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建设,推动设立科技支行。建立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培育建设一批专业化科技成果评价服务机构,建设广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壮大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培养、引进技术经理人队伍,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接渠道。重点发展一批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技术转移、科技咨询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机构,构建贯通产业链上下游的科技服务链,拓展服务功能,打造科技服务业品牌。到2023年,探索建立3—5个科技支行,广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服务企业突破13000家,培训技术经理人1200人以上。
四、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千企科技创新工程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体。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聚集,遴选1000家重点企业,示范带动全区企业构建创新驱动、内生增长新机制,破解企业无科研人员、无科研平台、无科研经费的困境,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有力支撑全区工业振兴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完善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壮大为规模以上企业,引导规模以上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促进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做强做优成为行业领军企业。鼓励企业建立开放式产业创新平台,产学研用协同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创新资源共享,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
(二)加强企业研发能力建设。推动企业建设和升级研发机构,实现研发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有项目”。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自建研发机构,支持企业联合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合作建设联合实验室和新型研发机构等。支持暂不具备独立建设研发机构条件的企业委托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工业)研究院利用其研发人员和研发设备为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争创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自治区级以上创新平台。到2023年,拥有自治区级以上创新平台的企业达到300家。
(三)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推行产业导向类科技项目企业牵头制,围绕汽车、机械、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重要产业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给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券支持,对企业在研发活动中购买科技创新服务进行补助。支持企业开展具有国际标准、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新产品研发,形成“生产一代、试制一代、预研一代”的研发格局,促进产品转型升级,实现产业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企业开展创新方法培训、参加创新方法大赛,鼓励企业运用创新方法攻克技术难题。到2023年,获得新技术1500项以上,其中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100项以上;形成新产品1500个以上,其中高端新产品100个以上。
(四)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提前储备专门用于研发项目支出的资金。继续实施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政策,在经营业绩考核中把国有企业的研发投入视同业绩利润。建立完善企业内部研发活动管理制度,做好研发投入归集工作。到2023年,实现研发投入倍增的企业达1000家。
(五)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选派科技人员担任科技专员,支持研发团队组建科技专班。增强企业创新动力,发挥企业出题者作用,加快构建龙头企业牵头、区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鼓励瞪羚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与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开展协同创新。
五、围绕全面乡村振兴,实施科技强农工程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要立足特色资源,坚持科技兴农。瞄准打好种业“翻身仗”、农业绿色高效生产技术等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强化各类农业创新载体建设,探索建设农业综合管理大数据云服务平台,推动各类创新主体进入乡村振兴主战场,为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提供科技支撑。
(一)加强农林业突破性新品种研发。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加大育种核心技术创新,加快农业新品种选育和繁育推广。围绕自治区重点发展的优势特色种养产业,开展种质收集保存、种质开发利用、品种选育繁育等工作。重点开展农业品种的亲本保纯、繁殖和繁(制)种关键技术,以及种子种苗加工技术、种子质量精准快速检测技术等研究,重点培育高产优质高抗水稻、玉米和抗枯萎病香蕉、抗黄龙病柑橘、抗松材线虫病松树、优异茶树、高产油茶、高产奶水牛、丰产高抗核桃等新品种。力争到2023年,审定(登记)农林牧渔新品种300个以上,突破10项现代种业繁育关键技术。
(二)加强农林业高效生产关键技术攻关和装备研制。围绕自治区重点发展的水稻、马铃薯、玉米、糖料蔗、用材林、经济林、油茶、茶叶、蚕桑、香料、渔业、肉牛肉羊、奶水牛、生猪、优质家禽等优势特色农业产业的重大科技需求,突出以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支持涉农高校加强生物学、动物学、畜牧学等一流学科建设,建立健全“产业+高校院所+农业龙头企业”等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重点开展“超级稻+再生稻”高产栽培、茶叶高效生态栽培、核桃促花保果高产栽培技术、水产生态养殖、林业高效栽培等生态种养,农产品保鲜综合处理、农林土壤生产力维护、农林产品高值化综合利用,农业机械智能化、林业采伐机械化、节能环保、轻量化制造,以及危害因子高灵敏高通量识别与非定向筛查、广西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和新工艺研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与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用地安全利用、农产品重金属污染阻控等技术攻关。力争到2023年,突破50项以上关键核心技术。
(三)加强农林业重大病害防控技术和装备开发。聚焦柑橘黄龙病、罗汉果根结线虫病、百香果茎基腐病、香蕉枯萎病、葡萄霜霉病、稻瘟病、草地贪夜蛾、松材线虫病等农作物病虫害,以及非洲猪瘟、禽流感、对虾白斑综合症、罗非鱼链球菌病等畜禽水产疫病,开展综合防控技术攻关,着力突破一批防控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绿色农药、新型疫苗、新型化学合成药、兽药及诊断试剂等防治产品,建成一批综合防控技术应用示范点。力争到2023年,突破10项重大农作物病虫害、畜禽水产疫病防控技术。
(四)加强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开展设区市、县(市、区)领导联系推动创新驱动乡村产业振兴试点工作,建立“一个副市长联系一个县(市、区)、一个副县(市、区)长联系一个产业”科技创新工作制度,在全区建设一批科技支撑作用突出、创新创业氛围好、生态环境美、经济可持续发展水平高的创新型县(市、区)。加大科研成果转化及科技创新普惠性政策在县域的落实力度,充分调动县域各类科研主体的积极性,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和创新资源进入乡村振兴主战场,重点开展农业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打造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基地。力争到2023年,新增建设1个国家创新型县(市)和10个广西创新型县(市、区)。
(五)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选派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人才团队参与乡村振兴建设。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每年选派科技特派员到县、乡、村提供技术服务或开展创新创业,促进科研创新成果在乡村落地,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振兴有机衔接。加强乡村实用科技人才培养力度,依托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农高区)、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等平台,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加强对乡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种养大户、高素质农民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科技培训。到2023年,选派乡村科技特派员10000人次。
六、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实施科技惠民工程
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科技创新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惠及和改善民生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方向。科技创新要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聚焦生命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宜居城镇等领域,提升科技改善民生的能力,推动科技创新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一)科技支撑健康广西建设。提升科技支撑生命健康的创新供给能力。开展中药民族药、化学药、生物技术药等生物医药产业和医疗器械产业的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加强中药前沿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研发以及名优产品二次开发,攻克制约“桂十味”等药材全产业链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功能保健品。重点发展中药民族药新药、生物制品新药以及针对重大疾病的化学药原料药和制剂新药。加强仿制药技术工艺、中间体等研发和攻关,开展新型抗体药物、多肽类药物、快速诊断试剂(试剂盒)等产品研发。推动生物医学及医疗器械等产业链在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布局。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救治研究,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提升疾病临床医学研究水平,开展疾病临床规范化综合诊治技术应用研究,加强地中海贫血、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妇儿疾病及老年性疾病等防治关键技术研究。到2023年,获得新药品种的生产技术和质量标准备案5个以上,新增二类以上医疗器械上市许可5件以上,突破疾病治疗关键技术10项以上,新增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0家。
(二)科技支撑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发电、石化、化工、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研发,组织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科技项目。强化污染防治技术支撑,开展污染物监测防控、环境综合整治与修复技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黑臭水体治理技术、农业灌溉面源污染监测与防控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乡村生态治理、城市生态提升、产业生态发展技术应用示范,以及石漠化地区特色生态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建立典型生态脆弱区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与示范模式。到2023年,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类应用示范场景10—15个。
(三)科技支撑公共安全。开展食品安全防控技术集成应用示范,推进食品检验检测研究成果转化。加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支撑和装备应用示范。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以及石油化工火灾、森林火灾、居民自建房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等消防技术集成应用与示范。到2023年,突破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等成套技术8—10项,建立应用示范场景8—10个。
(四)科技支撑宜居城镇建设。依托广西电子政务外网、壮美广西·政务云、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城市数据大脑”等数字化智慧化管理平台,推动数据整合共享,提升城市运行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推动智能建造及绿色低碳宜居建筑技术研发与应用,开展新型便民服务设施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到2023年,突破宜居城镇成套技术2—3项,建立应用示范场景2—3个。
七、打造先发优势,实施创新功能区提升工程
创新功能区是我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做大做强创新功能区是大势所趋、当务之急。坚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方向,突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打造特色鲜明、定位清晰的创新功能区,培育区域创新引擎。
(一)加快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推动高新区提档升级。推动南宁、柳州、桂林、北海4个国家高新区提质增效,在国家高新区评价排名提升,加强政策先行先试,打造区域创新高地。推动梧州、百色、贵港、贺州、来宾、玉林等一批自治区级高新区提质扩容。重点支持鹿寨、荔浦、扶绥等县(市、区)依托现有园区布局建设自治区级高新区,以高新区支撑引领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支持设区市、县(市、区)党委或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兼任所辖高新区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所在设区市、县(市、区)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人兼任所辖高新区管理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支持南宁市申报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区,构建面向东盟的产业集群。支持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申报国家首批东中西合作互济加工贸易产业园区。到2023年,国家高新区达到5个以上,自治区级高新区达到12个以上。
加速高新区产业集聚发展。加强柳州汽车整车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南宁亚热带生物资源开发利用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争创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鼓励柳州、梧州、百色、崇左、贵港、来宾等市,围绕汽车、医药、铝、糖、新能源电动车等产业,建设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促进特色产业集群创新发展。加快建设玉林国家内燃机特色产业基地,推动园区建设与产业升级。以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为载体,推动关联产业、上下游配套企业和资源要素向高新区集聚,提高产业集聚水平。到2023年,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达到4个。
打造千亿元园区。坚持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推动产业链迈向中高端,建设一批千亿元园区。引导各高新区确定主导产业,走专业化发展道路。发挥桂林、柳州、南宁国家高新区创新资源集聚优势,继续保持千亿元园区领先地位。加速北海智能终端产业、柳州河西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加快河池有色金属产业转型升级,争创千亿元园区。做大做强梧州、百色特色产业,争创500亿元园区。夯实贵港、贺州、来宾、钦州、玉林、防城港、崇左等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基础。引导优势资源向高新区骨干企业集聚,加大力度培育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为核心的高新区创新企业群。力争到2023年,超千亿元园区达到5个。
(二)推动农高区和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在调整结构和优化布局的基础上,重新认定和建设一批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加强百色、北海、贺州、玉林、来宾、南宁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加快建设自治区级农高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自治区级农高区争创国家农高区。积极参与国家“100+N”开放协同创新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以农业科技园区、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为依托,优化建设广西星创天地,加强星创天地基础条件和孵化能力建设,培育孵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科技特派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创新创业。到2023年,择优建成50个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和100个以上广西星创天地,建成2—3个自治区级农高区,争创1个国家农高区。
(三)加快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设立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高标准建设桂林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态脆弱地区可持续发展创新模式。加强自治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构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与生态系统功能持续改善的可持续发展体系。力争到2023年,现有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质量和效果得到显著提升,新建5个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四)加速创新功能区要素资源集聚。在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经费中设立创新功能区建设与发展专项,对通过国家以及自治区认定并在认定周期内获得绩效评估合格以上等次的高新区、农高区、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分级分类给予园区所在地对应人民政府或管理机构一次性奖励性后补助,专项用于科研和成果转化。建设一批设施先进、创新能力强的公共服务平台、企业研发中心、品牌研发机构和标准化技术组织。全面构建功能区创新创业生态,布局培育一批自治区级双创示范基地,对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建立完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机制。到2023年,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65家,众创空间达到135家。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每年召开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大会,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部署科技工作。自治区科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科技强桂三年行动,自治区科技厅具体负责对科技强桂三年行动的年度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并组织实施。各设区市、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科技强桂三年行动工作纳入工作重点,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各设区市要于2021年8月中旬前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因地制宜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建设一批重要平台、细化一批改革举措。
(二)优化工作机制。强化全区各级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会商机制,行业主管部门要精准提出产业、重点企业、重大产品的创新需求,梳理凝练急需攻坚的关键核心技术,共同谋划和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及工程。加强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推进强首府战略实施,优化厅市会商工作机制。
(三)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厅发〔2020〕29号)各项改革措施,加快推进“三评”改革、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大力推动科研项目“包干制”“揭榜制”等制度实施。完善科技治理体系,推动重点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建立健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间创新资源自由有序流动机制,提升科技创新整体效能。深化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改革重大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给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完善科技评价和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全社会良好创新生态。
(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试点单位可以将本单位利用财政性资金或接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形成归单位所有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予成果完成人(团队),试点单位与成果完成人(团队)成为共同所有权人,试点单位可以赋予科研人员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购买科技成果、技术入股等方式,承接研究开发机构、高校、其他企业等单位的科技成果并实施转化。
(五)加大科技投入。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始终坚持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只增不减。加大引导全社会研发投入,加大公共科技活动支持力度,完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投入机制。推动引导企业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逐年提升企业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的比重。强化科技金融服务,构建“拨投保贷贴”协同机制,设立风险补偿池,做大广西创新驱动发展投资基金规模,继续推进“桂惠贷—科创贷”,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六)加强监督评估。完善科技监督与科研诚信建设政策体系,建立权责更加明晰的监督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全社会研发投入和财政科技投入快报制度,完善全社会研发投入监测机制。将重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设区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相关指标考核纳入综合绩效考评体系。自治区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科技强桂三年行动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给予实施成效显著的设区市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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