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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团参加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桂科高字〔2021〕220号)

2021-10-25 17:5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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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委厅局,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高新区管委会及相关企业,各有关新闻单位:

由中国商务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部委局院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深圳高交会”)定于2021年11月17—21日在深圳市举行。本届深圳高交会以“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为主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合作发展为目的,将组织高新技术成果展示交易、高层论坛、科技招商、合作交流、参观学习等活动。为深化和扩大我区对外科技和经济交流合作,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组团参展参会。为做好广西代表团参展参会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区组织的活动内容

(一)高新技术成果展示交易。

在高交会创新与科研展区设立广西展区,展示我区信息技术、节能环保、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的最新产品和技术,为企业提供展览展示场地、发放宣传资料、播放视频资料等服务,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交易;展区设置洽谈桌椅,为企业提供现场对接交流服务。

(二)科技合作交流专题活动。

各设区市围绕本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的重点需求,瞄准深圳高新技术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主体,由各市代表团分团自行组织赴深圳开展一系列科技招商、对接交流活动,争取达成合作并推动技术成果转移转化落地。

(三)论坛会议活动。

包含中国高新技术论坛、部委举办的高层次论坛、与展览主题配套的专业技术会议、专业沙龙及活动、新产品新技术发布、企业举办的专场技术会议、项目融资培训会、评奖活动、优秀创新产品展示等一系列论坛会议活动。

(四)项目采集活动。

各设区市根据技术需求,利用参展参会机会组织采集各种技术供需项目和信息。

二、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17-21日

地点:深圳会展中心

三、参展参会要求

(一)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组织各项参展参会项目及科技合作与技术对接洽谈活动,借助深圳高交会平台,积极主动做好科技专题活动、交流洽谈、项目展示等工作。

(二)广西代表团团长由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团长由自治区科技厅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各有关部委厅局、各设区市科技代表团领导和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人员组成。各设区市可组织科技代表团分团,要求严格控制人员规模。

(三)参展项目单位在展会期间要保持人员全程在位,确保参展效果。

(四)因疫情原因,原则上各设区市可由筹备办负责办理证件(含嘉宾证、参展商证)不超过6张,每家参展单位办理参展商证不超过3张。

(五)参会期间,请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及自治区的有关要求。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人民政府及各相关单位于2021年10月29日前将相关材料(附件1-5)报送至自治区筹备办邮箱(cgb@kjt.gxzf.gov.cn)。

(二)请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广西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对我区参会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报道。

(三)广西参加第二十三届深圳高交会筹备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技厅高新技术处。未尽事宜,请与筹备办公室联系。

五、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科技厅高新技术处

联系人:杨  斌

电  话:0771-2803958  19195990630

(二)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

联系人:黄哲茜

电  话:0771-3370014  13768416776

地  址:南宁市科德路3号

邮  箱:cgb@kjt.gxzf.gov.cn

附件:1.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项目需求登记表.doc

   2.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带队领导和联络员信息表.doc

   3.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科技专题活动登记表.doc

   4.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办证申请表.doc

   5.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非深圳号牌车辆临时通行证申请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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