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包括课题)的验收结题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精神,结合实际,自治区科技厅起草修订了《广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子邮件
接收地址:gpc@kjt.gxzf.gov.cn。
(二)信函方式
材料受理地址: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楼自治区科技厅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邮政编码:53002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广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管理办法(修订)”字样。
(三)电话方式
电话:0771—2093639,传真:0771—2844705。
二、受理截止日期
反馈意见受理时间截至:2022年1月24日。
附件:1. 《广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2. 《广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管理办法(修订)》修订说明.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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