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动态信息 > 通知公告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桂科办字〔2022〕45号)

2022-05-20 11: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22〕2号)的精神,自治区科技厅共收到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40条。我厅对照意见建议逐条认真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制订了整改方案。现将《自治区科技厅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督查跟踪,夯实整改措施,提升整改工作成效。通过跟踪回访,全面掌握动态,按照“晒清单”方式推动整改措施的落实,解决一件销号一件。对检查发现的整改漏项、进度缓慢等问题及时跟进;对整改不力的,进行重点监督指导,问效直至问责,推动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回应合理诉求,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各责任处室和责任人要深入实际、广泛调研,切实在整改中摸实情、找真相。密切关注群众愿望诉求,对指向明确、留有联系方式的意见,要及时联系沟通,同步告知意见承办情况;对受客观条件限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当事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因当事人不了解政策而反映的意见,要耐心解释,取得理解。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现场办公、情况通报等形式,查找不足、分析原因、落实对策,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有效回应各种关切,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牵头处室认真做好整改工作总结。各配合处室要积极配合牵头处室完成整改工作,8月底前填报整改工作进度,确保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任务。12月31日前,在系统中填报整改完成情况,并进行公示,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每条字数不超过150字。2023年1月底前,自治区绩效办将邀请第三方机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核验和电话回访,结果计入综合绩效考评总分。

附件:自治区科技厅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xls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