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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公开遴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绿色宜居村镇技术创新”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广西联动项目牵头单位的通知(桂科农字〔2022〕113号)

2022-09-21 17: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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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绿色宜居村镇技术创新”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部省联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266号)要求,为做好广西联动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决定面向全区遴选项目牵头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西联动项目基本情况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绿色宜居村镇技术创新”重点专项2022年度广西联动项目为“桂西北丘陵山地绿色高效种养技术集成与示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二批广西联动项目为“广西石漠化山区优势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20916/5117.html)。

二、申报资格要求

除科技部申报指南中明确的申报资格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项目牵头单位应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注册的法人单位且为广西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成员派出单位,拥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须承担起项目核心研发或组织任务。各级国家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

(二)项目牵头单位应建有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自治区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创新人才和团队,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应具备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研究基础和研究力量,在相关领域的研究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三)项目牵头单位在指南规定的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围绕指定产业已开展试验、示范、成果转化与推广等工作,建有试验示范基地,有良好的工作基础。

(四)同一单位仅限牵头申报1项广西联动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按组织人事关系认定正式在职人员身份,外聘、兼职人员按外单位人员认定)且为广西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成员。项目负责人应在相关领域开展长期研究,并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

(六)广西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

三、其他事宜

(一)根据科技部部省联动项目组织申报流程要求,本次仅遴选项目牵头单位。项目牵头单位确定后,由牵头单位面向广西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业科技优势企业及科技特派团成员派出单位遴选项目参与单位。

(二)请各申报单位填报意向申请书(见附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9月27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5份)报送我厅,并将相应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陈新政  0771-2630951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20号1号楼

邮箱:gxkjtncc@126.com

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广西部省联动项目牵头单位意向申请书.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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