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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科组办字〔2022〕14号)

2022-10-09 17: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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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自治区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广西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广西科改33条”)精神,加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以科技创新催生发展新动能,通过政策扶持和引导,鼓励并支持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切实加强研发机构基础条件及人才团队建设,有效提高我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一)强化企业主体

鼓励企业结合自身特点,遵循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技术创新体系,按照“有人员、有场地、有设备、有制度、有投入、有成果、有转化”的标准,自建技术中心、研发中心、中试基地等各类研发机构。鼓励企业依托或联合外部创新资源,在区外、国(境)外设立“创新飞地”。

(二)产学研用合作

进一步鼓励企业承接“带土移植”国内外优质研究团队,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联合研发中心等各类研发机构,实现科技资源与企业研发结合。

(三)分类分级推动

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国有企业自主建立企业研发机构,鼓励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合建、共建企业研发机构;支持企业依托现有研发机构和平台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创新平台。

(四)区市部门协同

加强区市部门联动,统筹部署和规划,实行目标责任制,健全统计考核体系。加强科技、发改、工信、教育、财政、国有资产等多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扩大研发机构覆盖面;加强行业协会联动,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的作用,提升企业科技研发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认定自治区企业类重点实验室1-2家,批复广西技术创新中心(综合领域类)3家启动建设,优化广西新型研发机构布局,使保有量在30家以上,备案研发机构企业达到600家。

到2023年底,批复启动建设广西技术创新中心(综合领域类)达10家;在广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综合服务平台中增设企业研发机构在线备案管理功能窗口;通过精准施策方式,分类、分层地推动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备案研发机构企业达到1000家。

到“十四五”末,逐步完善企业研发机构在线备案管理功能;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机构普遍设立;鼓励有条件的创新主体争创国家级平台;实现企业研发机构的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数量、专利申请总量大幅提升,自治区级研发机构数量和综合研发实力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鼓励企业建设研发机构

以培育创建自治区级研发机构为导向,加大财政投入,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自主建立企业研发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广西技术创新中心培育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强化企业主体地位为抓手,加强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具有一定研发能力的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建设技术中心、研发中心、中试基地等研发机构。以提升企业科研水平为目标,加强产学研合作力度,鼓励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借助高校、科研院所资源借梯登高,合建、共建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联合研发中心等研发机构。鼓励企业依托或联合外部创新资源,在区外、国(境)外设立“创新飞地”。

(二)提升企业研发机构水平

鼓励企业研发机构制定人才培育计划,设立企业内部系统性、梯次化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落实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全面提高企业科技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研发机构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共同组建创新联合体,对自治区新认定且运行情况良好的创新联合体给予政策支持。支持企业研发机构聚焦新能源与智联网汽车、机械制造、新一代人工智能、高端金属新材料与新型功能材料、有色金属深加工、现代特色农业、生物医药创制等重点产业开展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企业依托现有研发基础、平台、人才等科技创新资源,引进国内外优质创新资源,积极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

(三)加强企业研发机构服务

加强对企业研究与开发项目管理、企业研发机构运营等方面的指导,引导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建设。完善广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功能,面向企业研发机构需求,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覆盖、全流程、全链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需求与科技成果的精准匹配,促进各类创新主体协同互动。中国—东盟技术交易平台汇集国内高校院所、东盟国家等科技创新资源,实现跨区域、跨领域、跨机构的科技信息精准交互,覆盖广西重点产业领域,为企业研发机构的建设提供科技咨询、项目对接、创业培训、成果落地等服务。鼓励企业将研发机构中单台套原值50万元及以上大型、精密、贵重的科研仪器纳入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网络管理及服务平台,进一步充分发挥科研仪器对科技创新的服务和支撑作用,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

(四)加强企业研发机构管理

制定企业研发机构备案认定标准,在广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综合服务平台中增设企业研发机构在线备案管理功能,开展企业研发机构备案工作。开展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培训活动,重点围绕企业研发机构创建、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统计、企业研发机构的发展模式及运行机制等内容开展培训。加强科技统计工作,鼓励企业与区、市各级科技部门加强沟通交流,做到研发投入应统尽统。建立健全企业研发活动监测体系,提升企业填报数据的逻辑性与填报质量,提高研发数据的认定率,进一步提升企业研发机构统计工作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各部门工作组织协调,加快建立统一管理、科学分工、各方联动、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加强各级科技部门资源统筹协调和交流互动,要高度重视、上下联动、协同推进企业研发机构的建设。

(二)强化政策落实

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政策支持,将备案企业研发机构作为企业牵头申报广西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申报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的优先条件。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积极落实优惠扶持政策,设置相关经费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

(三)加强监督检查

积极开展企业研发机构核实工作,准确掌握企业数、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企业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基础数据。建立台账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企业研发机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

(四)加大宣传指导

加大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宣传和指导力度,要加强动员、全面发动,充分调动企业建设研发机构的积极性。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对接,服务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企业,帮助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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