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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三版)的通知(桂科计字〔2023〕33号)

2023-06-08 10: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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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根据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三版)》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2024年项目申报工作,并对所辖地区、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筛选、审核和推荐。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除部分另行发布的指南外,本次集中申报依照《“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三版)》(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项目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http://gkg.kjt.gxzf.gov.cn,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材料,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申报系统于2023年6月30日8:00正式开通,在系统上提交申报书至项目管理机构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18:00(以系统上推荐部门推荐的时间为准),申报单位和推荐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推荐,申报时间截止后申报系统准时关闭。项目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一次性形式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18:00,未能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须在8月25日18:00前一次性完成补正(以系统上推荐部门推荐的时间为准),所有项目(基金项目除外)须于8月31日18:00前在系统加盖电子签章,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三、相关要求

(一)为强化项目绩效评价,请申报单位认真填报项目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填报内容将作为项目立项评审重要考量,无产出的相应成果指标填写“0”,不能留空,对未填报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申报书不予受理。有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经济效益分析中,应详细写明经济效益的构成及每个构成部分的计算或折算方式,作为立项项目结题验收依据。

(二)为强化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和管理好项目财政结余资金的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经费管理方面要有独立的财务制度和内容制度,要有独立的管理办法或独立法规章节规定结余经费管理内容(须在项目申报时提供),且须符合《关于改革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桂教财〔2021〕170号)等有关规定和财经纪律。

(三)为避免临近申报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申报单位适当提前、错峰提交申报书,并提醒相关推荐部门(或依托单位)及时审核推荐。

(四)有关贷补联动方式,详见我厅2022年发布有关文件。鼓励企业采用该方式申报。

四、特别提醒

我厅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科技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审慎甄别,切勿轻信,以免上当受骗。我厅已在本厅门户网站公布科技活动违规行为举报投诉电话和有关规定,随时接受社会公众对有关问题的反映。

五、联系方式

(一)专业机构咨询电话: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0771—5852295、5885730、5892607、5876127、5872092、3300032(违纪投诉电话);广西科技情报学会 0771—5330527。

(二)“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操作咨询电话: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0771—966118—1,0771—5873812,或加QQ群:928823120、226276820、514688635。

(三)推荐部门联系方式:由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自行查询,查询路径为“系统管理à推荐单位查询”。

(四)对申报须知有疑问,请与科技厅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联系:0771—2630995、2633078。

(五)对申报指南内容有疑问,请与科技厅有关业务处联系:

1.法规综合处,对应指南:方向6、39。

联系电话:0771—2632965。

2.基础研究处,对应指南:方向33、34、38、43、44、45、46,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联系电话:0771—2615098。

3.高新技术处,对应指南:方向1、2、8、9、10、11、12、13、14、15、19(考核指标②)、30(子方向1)、37、42。

联系电话:0771—2093619。

4.农业农村科技处,对应指南:方向16、17、18、19(考核指标①)、20、35。

联系电话:0771—2802128。

5.社会发展科技处,对应指南:方向3、4、5、21、22、23、24、25、26、27、28、29、30(子方向2)。

联系电话:0771—2093613。

6.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对应指南:方向31、32、36、40、52、53、54。

联系电话:0771—2630963。

7.科技人才与科普处(外国专家服务处),对应指南:方向41、47、48、49、50、51.

联系电话:0771—5863943。

8.对外交流合作处,对应指南:方向7。

联系电话:0771—3216530。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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