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相关要求,为提升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业服务水平,保障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质量,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办)拟进一步建立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信息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专家条件要求
面向有关区直部门,全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家及省级行业协会、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区注册税务师协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企事业等单位征集专业技术及财务专家,具体要求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在广西境内居住和工作。
(二)技术专家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附件1)内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高新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深入的了解;财务专家具有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且从事财税工作10年以上。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专业能力,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四)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五)目前仍然从事研究开发或专业管理工作,有较好的综合分析评价能力和表达能力,并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征集方式及时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形式进行征集。请有关专家于2023年6月30日前登录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网址:http://gxgq.gxinfo.org:88/)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提供《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库专家备案表》(附件2)及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经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并上传至系统。本次专家入库实行电子化审核,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专家在系统中填报入库信息后,由高企认定办审核。
三、有关要求
(一)专家信息库建设工作是保障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专家申报入库。
(二)首次申请入库的专家在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登录界面点击“申请成为专家”,填写“注册信息”,并登录系统完善专家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后,提交入库备案申请待审核。
(三)已在库的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不需重复注册,须登录系统更新完善个人信息和补充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登录账号统一重置为个人身份证号,重置密码另行通过短信方式发送到注册时预留的个人手机号)。
(四)高企认定办对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对在评审工作中履职不力的专家,将及时调整出库。
(五)专家库人选采取个人自愿、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名额不限。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荣德、尹仁湛
电 话:0771—5336951、2093690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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