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关于开展实验动物资源专项调查的函》(国科平函〔2023〕3号)要求,为做好我区实验动物资源专项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已取得自治区科技厅核发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使用许可证的单位(以下简称持证单位)。
二、工作安排
(一)请持证单位务必于10月20日前按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完成在线填报。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广西分析测试研究中心)负责本次广西实验动物资源专项调查的组织工作,及时通知持证单位按照要求开展信息填报工作,对各单位填报的数据和信息进行核实,并在线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实验动物管理信息调查表”,于10月25日前交自治区科技厅审查。
三、联系方式
曾 梅 0771-5540282
刘 洋 0771-2610191
周 琳 0771-5332786
附件:关于开展实验动物资源专项调查的函(国科平函〔2023〕3号).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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