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动态信息 > 通知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西研究院2024年咨询研究项目(中国工程院资助)申报的通知(桂科发〔2024〕75号)

2024-06-07 17:1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有关单位: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西研究院(以下简称“广西研究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工程院合作共建的高端智库。为充分发挥中国工程院高端智库和院士专家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广西研究院围绕国家战略部署和广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的需求,制定了广西研究院2024年咨询研究项目(中国工程院资助)申报指南,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咨询研究项目(中国工程院资助)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如需延期,原则上不超过半年。项目根据需要可设课题,其中重大项目下设课题数目原则上不超过5个,重点项目下设课题数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

(一)重大咨询研究项目。主要围绕国家总体战略,聚集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重大工程科技问题组织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的咨询研究。专项经费原则上为100万元至200万元。

(二)重点咨询研究项目。主要面向广西重点领域及行业内的重点问题组织开展的战略性、前瞻性的咨询研究,专项经费原则上为50万元至100万元。

二、申请资格

(一)项目申请人

1. 项目的申请人须为中国工程院院士,申请人须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应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和专业能力从事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研究工作。

2. 除交办及委托任务外,同一申请人同年申请新项目的数量原则上限1项,已经牵头承担中国工程院2024年第一批地方研究院咨询项目的院士,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二)项目依托单位

1.申请项目(课题)的依托单位可选择院士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经中国工程院批准的该院士兼职单位、中国工程院战略咨询中心。确因研究工作需要,行业战略院(中心)的依托单位可作为项目(课题)依托单位。

2.院士人事关系所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及有关企事业单位,且具有(但不限于)下列条件的,可作为项目依托单位:(1)独立法人资格;(2)从事咨询研究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展研究所需的条件;(3)专门的项目管理机构和制度;(4)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5)专门的内部控制(内部审计)机构和制度。承担涉密项目任务的,还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质。

3.对项目申报进行信用承诺,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三、其他要求

(一)依托单位按照指南确定的选题方向申报项目。

(二)申报项目的绩效指标不得低于立项申请书研究成果量化指标。

(三)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四、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2024年6月17日18:00。

项目申请人须填写《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西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经项目(课题)申请人签字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报送或邮寄至广西研究院秘书处,电子版(标题命名为“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名称”)发送至电子邮箱。

项目申请人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时间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版材料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西研究院

曾彦铭:0771—5333829

蒋晓琳:0771—5320872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对外交流合作处

童  彬:0771—2637698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20号广西研究院秘书处3号楼102室

电子邮箱:fzscys@kjt.gxzf.gov.cn

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1.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西研究院2024年咨询研究项目(中国工程院资助)申报指南.doc

   2.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西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