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广西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2〕29号)文件精神,构建多元化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树立正确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经研究,现同意“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等39家单位为广西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单位。
请各试点单位根据试点任务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大胆创新、深入实践,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探索形成各试点领域的评价规范指引或评价标准,推动高质量科技成果不断涌现,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为我区创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贡献力量。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