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3〕276号)有关要求和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现对202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3—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联系方式。自治区科技厅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材料接收邮箱:kjtxf@kjt.gxzf.gov.cn
地 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自治区科技厅,邮编:530022
联系电话:0771—2639310
附件:202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立项项目清单.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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