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管理,提高引导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广西科技创新工作发展,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等有关规定,我厅结合实际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fgzh@kjt.gxzf.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反馈至: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530022,联系电话:0771—3216530、0771—2613485。
单位反馈意见的,请通过正式信函反馈;个人反馈意见的,请署真实姓名并留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沟通。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31日。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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