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与奖励工作,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企业,激励企业自主创新,自治区科技厅根据国家和其他省市相关新政策文件以及以往认定工作实践,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与奖励实施办法》(桂科高字〔2022〕125号)开展了修订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子邮件
接收地址:gxkjtgxc@kjt.gxzf.gov.cn。
(二)信函方式
材料受理地址: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楼自治区科技厅前沿技术与产业科技处,邮政编码:530022。请在信封上注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与奖励实施办法”字样。
(三)电话方式
电话:0771—2618481。
二、受理截止日期
反馈意见建议受理截止时间:2025年2月26日。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与奖励实施办法》(桂科高字〔2022〕125号).pdf
2.《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与奖励实施办法》修订稿.wps
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与奖励实施办法》修订说明.wps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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