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完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体系布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桂科政字〔2021〕52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和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5〕80号),经研究,拟同意组建2025年度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4家(详见附件),现予公示,自2025年7月7—1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联系方式。自治区科技厅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材料接收邮箱:kjtxf@kjt.gxzf.gov.cn
联系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自治区科技厅,邮编:530022
联系电话:0771—2639310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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