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科技委关于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的相关精神,我厅修订编制形成《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cc@kjt.gxzf.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楼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处,邮政编码:53002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联系电话:0771—2618795。
单位反馈意见的,请通过正式函件反馈我厅;个人反馈意见的,请留下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沟通。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