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众创空间备案认定办法》(桂科高字〔2016〕217号)和《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5〕99号),经单位申报、各设区市科技局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拟予以“青春创想+众创空间”等9家众创空间自治区级备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签署实名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材料接收邮箱:kjtxf@kjt.gxzf.gov.cn
业务咨询电话:0771—2623365
异议联系电话:0771—2639310
地 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自治区科技厅
邮 编:530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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