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创飞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科规字〔2024〕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拟备案的2025年自治区科创飞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日至9月5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异议材料应包括下列内容:提出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提出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自治区科技厅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材料接收邮箱:kjtxf@kjt.gxzf.gov.cn
地 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自治区科技厅,邮编:530022
业务咨询电话:0771—2632965
异议联系电话:0771—2639310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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