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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技术转移机构:
为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7〕64号)要求,加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引导和推动广西技术转移服务规范化发展,提升技术转移机构服务能力,自治区科技厅开展了2023—2024年度自治区级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估工作。经评估,结果如下:
19家优秀,96家合格,20家不合格。不合格单位中,14家需整改,6家拟取消自治区级技术转移机构资格(1家单位自愿申请退出,5家单位因连续两年绩效评估结果为不合格、机构注销等原因)(详见附件2)。
绩效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技术转移机构应再接再厉,持续提升技术转移服务能力。绩效评估结果为不合格需整改的技术转移机构应按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补齐短板。被取消自治区级技术转移机构资格的技术转移机构,经整改提升符合自治区级技术转移机构标准的,自取消之日起一年后可以重新申请认定。
现将绩效评估结果公示7天。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反映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姓名和联系电话;单位反映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我厅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
异议材料接收邮箱:kjtxf@kjt.gxzf.gov.cn
业务咨询电话:0771—2623365
异议联系电话:0771—2639310
材料寄送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自治区科技厅办公室,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1.
2023—2024年度自治区级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估结果.docx
2.
2023—2024年度自治区级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估拟撤销机构名单.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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