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区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区创新驱动发展大会精神,落实科技体制改革要求,更好发挥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评估导向作用,不断增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桂科基字〔2016〕150号),自治区科技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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