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有关规定,现将广西2020年第三批拟由企业参加实施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0年7月21日至7月27日。
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反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姓名,并注明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自治区科技厅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
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自治区科技厅对匿名或未注明准确联系电话的异议,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科技厅。
邮 编:530022。
联系方式: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0771)2093619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0771)2618710
附件:2020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由企业参加项目(第三批).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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