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近日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2021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国科发资〔2020〕250号),现转发申报指南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具有良好国际合作基础,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
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截止至2020年11月27日16:00;我厅审核网上推荐时间截止至2020年12月4日16:00。具体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俊英、叶薇
联系电话:13481021126;0771-2635815
电子邮箱:gxhzc@vip.163.com
联系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0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