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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召开2020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行业复评会议的通知(桂科成字〔2020〕201号)

2020-11-04 17:5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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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提名单位、完成单位:

根据《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经研究,定于2020年11月14日至15日在广西南宁市召开2020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行业复评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对2020年广西科学技术奖特别贡献类、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科技进步类的相关候选项目进行会议评审。其中,对广西科学技术奖特别贡献类特等奖,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科技进步类一、二等奖候选项目进行答辩。

二、会议地点和时间

(一)报到地点:南宁裕达国际酒店一楼大堂(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

(二)评审安排:项目具体答辩评审组、时间、地点请于11月11日登录广西科学技术奖励系统查询。如有变化,以自治区科技厅通知为准。

(三)回执时间:各完成单位将参会回执连同项目介绍PPT于11月12日下午4时前发送至电子信箱。截止日期内可电话联系工作人员替换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逾期不反馈回执的,视为主动放弃答辩。

三、相关要求

(一)答辩组成员最多4人,原则上第一完成人担任主答辩人,提名单位(专家)可派1人陪同。前三完成人均不参加答辩的,视为主动放弃答辩。

(二)项目介绍PPT用Powerpoint2007及以下版本,投影屏幕的比例是16:9,特等奖陈述时间8分钟,答辩时间10分钟;一等、二等奖陈述时间6分钟,答辩时间8分钟。有特殊要求的请在发送材料时注明,会前不安排现场试播和更换材料。

(三)答辩组务必提前1小时到达会场出示身份证亲笔签到,非回执上人员不能参加答辩。提前30分钟以上候会,按预订时间答辩,逾号视为主动放弃答辩。

(四)项目答辩时,请答辩组迅速入座,待评审组长宣布开始后,先由主答辩人介绍出席人员完成人排序、姓名及单位信息,再进行项目介绍。

(五)需要向评审组展示实物的,在回执注明,审核通过后准予带进会场。未经申请的实物不准带进会场,不准向评审组发放任何纸质资料。

(六)评审组长宣布答辩结束后,答辩组应当迅速离开会场,不得停留或与评审组、工作人员打招呼。

(七)答辩组、提名单位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八)各参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广西关于防范新冠疫情的相关规定,规范佩戴口罩,入场、签到时主动出示国家或当地认证的健康绿码。

四、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科技厅

劳  玲  0771-5302002(回执、材料替换、报到)

(二)南宁裕达国际酒店

黄  雨  18778057562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0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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