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现将2020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复评通过项目171项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姓名,并注明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我厅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我厅对匿名或未注明准确联系电话的异议,依据有关规定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自治区科技奖励办(注明:2020年科技奖,反映日期以邮戳为准),南宁市新竹路20号,邮政编码:530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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