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组建到期的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1年组建到期的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有35家,其中第十四批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3家,延期验收的第十三批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有关市科技局及区直有关部门(单位)等主管部门积极配合组织开展验收工作,指导所属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依托单位按要求认真做好验收准备,对所属依托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表出具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二)请各依托单位按照管理办法和任务书要求,认真做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总结。经自查已完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任务的,应及时提出验收申请,并请于3月31日前按分类领域向广西经济社会技术发展研究所提交《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工作总结》(附件3)纸质版材料,同时将以上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无故不按要求或逾期15天(含)以上提交验收材料的,将视为主动放弃验收,将依规终止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
(三)对不能按期完成组建建设任务的,须于3月31日前向自治区科技厅提出不参与验收申请,按不通过验收处理;需要变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名称、共建单位名称或新增共建单位、中心主任等内容的,请在申请验收时一并提出,经专家评审后由科技厅审定。
三、联系方式
本次验收工作委托广西经济社会技术发展研究所组织开展,科技厅相关业务主管处具体负责指导所分管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组建验收工作。未尽事宜请联系:
(一)广西经济社会技术发展研究所(负责具体验收工作)
联系人:刘新英
电 话:0771—5302029,13788110278
电子邮箱:yuiyun@163.com
地 址:南宁市星湖路24号
邮 编:530022
(二)高新技术处(分管工业领域)
联系人:丁大伟
电 话:0771—2630963
(三)农业农村科技处(分管农业领域)
联系人:陈新政
电 话:0771—2630951
(四)社会发展科技处(分管社会发展领域)
联系人:张士军
电 话:0771—2621051
(五)基础研究处(负责统筹协调)
联系人:于青
电 话:0771—2618921
地 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
邮 编:530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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