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桂科农字〔2020〕85号)有关规定,2021年1月,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1-2022年乡村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桂科农字〔2021〕1号),启动开展乡村科技特派员(以下简称科技特派员)申请选派工作。
经需求征集、供需对接、派出单位审批和市县科技部门审查推荐以及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协调办)审核等程序,现拟确定第一批科技特派员4326名,其中选派型3999名、注册登记制327名。现予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1年5月12日至5月16日。
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协调办反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姓名,并注明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协调办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
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协调办对匿名或未注明准确联系电话的异议,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71—2618710(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0771—2610082(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协调办)。
材料寄送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自治区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2021—2022年乡村科技特派员第一批拟选派名单.doc
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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