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区乡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切实提高科技服务成效,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并征求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组成单位意见,现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管理制度》,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管理制度.doc
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1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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