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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引进国(境)外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申报指南解读

2022-01-07 16:0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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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技厅于2022年1月4日印发2022年度引进国(境)外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申报通知,公布了项目申报指南。涉及哪些内容?有哪些新亮点?现予以解读。

自2018年以来,广西科技厅持续启动实施引进国(境)外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项目,下设“东盟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入桂工作计划”(以下简称“东盟杰青计划”)和“港澳台英才聚桂计划”。项目实施以来,已成功为我区相关企事业单位引进一批东盟国家和“一带一路”相关国家以及港澳台地区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开辟了我区与相关国家地区开展科技合作的新模式新机制,取得了一批较好的科研成果。为进一步提升优化两个项目的实施,科技厅结合工作实际对两个项目申报指南进行完善,并启动2022年度项目征集工作。

一、2022年度“东盟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入桂工作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解读

(一)指南出台背景

在科技部“国际杰青计划”的框架下,广西科技厅以独特的区位优势为依托,积极践行“一带一路”科技人文交流,于2017年底在全国率先启动了“东盟杰青计划”。自项目实施以来,共计受理岗位申请199个,成功引进52名东盟及“一带一路”国家青年科学家进入广西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进行短期工作交流,共计解决技术问题60余项,形成了合作成果80余项,包括SCI论文发表,推动共建国际联合实验室、共同申请专利技术等。

为积极落实习近平主席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中方未来5年支持300名东盟青年科学家来华交流”精神,2022年度“东盟杰青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在原基础上呈现两个主要调整内容、两个主要亮点的变化。

(二)主要调整内容

1.人选学历要求更明确。原项目指南规定,人选可为博士或硕士加五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调整后的项目指南对人选的要求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任职于广西区外的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或就读于中国境内外高校的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

2.人选来源国别更宽泛。原项目指南规定,人选来源为RECP国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以及其他国际机构的东盟籍青年人才,现将人选来源放宽为东盟籍及来自“一带一路”相关国家从事面向东盟研究的青年人才。

(三)调整后的主要亮点

1.人选层次再提升:项目对人选学历要求由博士或硕士加五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提升至博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应届生。通过此举来提高人才质量,增强招才引智工作精准性,为打造区域性人才集聚区实施更加有效的引才计划。

2.人选来源再放宽:项目对人选来源国别要求由东盟籍扩大至东盟籍及来自“一带一路”相关国家从事面向东盟研究的青年人才。通过持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践行“不唯地域”的人才吸引机制,扩大中国—东盟人才大数据库辐射面。

二、2022年“港澳台英才聚桂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解读

(一)指南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总体规划(2018-2035年)》、《关于促进桂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修订版)》等文件精神,广西科技厅于2019年5月启动“港澳台英才聚桂计划”,这是地方出台的首个三地人才引进专项计划。自项目实施以来,共批准项目岗位55个,成功引进18名港澳台科技创新人才参与项目研发工作,合作领域涉及高端装备制造、污染物治理、企业数字化管理等产业关键技术,解决合作攻关关键技术科研问题37项,形成了包括工程建设、数字化管理系统、行业质量标准制定、共建联合实验室、构建合作关系等合作成果86项。

为吸引更多港澳台优秀科技创新人才通过“港澳台英才聚桂计划”到广西开展科技创新工作,2022年发布的“港澳台英才聚桂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从英才工作区域、项目要求及人选条件、经费使用及管理、项目后续服务等四个大方向明确了新的要求,呈现出新的政策亮点。

(二)主要调整内容

1.英才工作地进一步拓宽:首次将港澳台英才(以下简称“英才”)到广西区内单位在区外科技资源富集地区设立的科研机构参与项目工作纳入支持范围,打破过去英才工作区域须在广西区内的限制。

2.项目和英才人选要求进一步提高:进一步明确接收单位申报的项目,应着重于能够直接有效支持广西科技创新与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的成果能直接形成新产品、新技术;进一步明确英才应年龄未超过60周岁,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博士学位,且具有相关产业从业或项目研发经验等最新要求。

3.资助经费使用和管理进一步明晰:进一步明确经费资助期限的界定标准,明确接收单位与英才签订工作协议、实际到岗、滞后到岗等不同情形下资助经费发放原则,明确从英才实际到岗之日起开始按月发放生活补助经费;进一步细化资助经费中的生活补助经费和科研工作补助经费的使用以及“网络办公”等特殊情形的管理要求,明确项目执行期间因疫情暂时无法返桂返岗工作的英才,项目可采用网络形式开题,可按相关规定列支科研工作补助经费等。

4.项目后续服务与支持进一步完善:首次提出项目执行管理机构对已结题项目开展2年成果跟踪以及接收单位须在跟踪时限内及时将本单位及英才取得的相关成果材料报送项目执行管理机构等新要求。

(三)调整后的主要亮点

1.英才参与“港澳台英才聚桂计划”在工作区域的选择上将更灵活,更符合目前广西部分单位在区外设立研发中心、创新飞地等现实需求,更有利于英才充分利用科技资源富集地区有利条件开展科研工作,更能满足英才在地域或交通往来的便利需求,使接收单位和英才的合作空间更广阔,合作形式更灵活。

2.更强化英才的专业层次和水平以及服务广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更注重项目的科技创新和成果产业化应用,更加聚焦英才在有效支持广西科技创新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使有限的资源能够更好地服务高质量的科研项目。

3.既保障英才在桂在岗的科研及生活相关经费支出,又保证经费合理合规使用,同时兼顾了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实施项目的现实需要。

4.进一步完善和延伸“港澳台英才聚桂计划”管理和服务链条,强调项目的成果导向,完善项目管理长效机制和与其他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衔接机制。同时充分考虑项目成果产生的客观规律,提出了项目后续跟踪和支持、合作深化的领域、范围和时间要求。通过全周期、综合性的服务举措,推动项目成果真正落地和产业化转化取得实效,进一步促进广西科技创新与产业高质量发展。

此外,项目采取集中申报与常态化受理机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此后有申报的,可按要求和程序进行常态化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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