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自治区科技厅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的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科技创新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自治区科技厅坚持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历次中央会议法治建设相关内容,切实增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和行动自觉,确保法治工作的正确方向。一是持续坚持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制定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以“以上率下带头学、代表解读深入学、交流讨论互动学、深入一线体验学、依托网络灵活学、推动工作实践学”的理论学习“六学”模式,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活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新论述新要求,做到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不断增强法治自信、法治自觉。二是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厅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日常学法用法制度,切实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通过创新讲习、科技大讲堂、专家辅导等多种形式加强领导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民法典》《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理解与认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为推进科技领域法治建设提供强大动力。2022年,厅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的参与率和通过率均为100%。
(二)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厅主要领导坚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一是坚持履行述职述法责任。厅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牢牢扛起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遵守执行宪法、民法典、科技进步法等法律法规,统筹谋划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法定程序,定期召开厅长办公会,听取有关行政诉讼案件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厅主要领导每年坚持将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也在年终述职中就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依法决策及依法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二是积极推动法治社会建设部署要求落实落地。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对法治社会建设的战略部署和自治区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自治区科技厅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方案》制定的38条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逐项完成法治社会建设的各项任务,确保工作互相衔接、顺利推进。三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当作一项重大而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规范“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法制宣传活动的流程、要求,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职能作用,更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启动广西科技法治建设“五进五送”系列活动,成功举办第一期“进机关”开展宪法与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专题普法讲座,推进我区科技系统学习弘扬宪法精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面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举办10余场科技创新条例解读专题讲座。利用科技大讲堂等平台,组织全厅及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全面深化学习科技进步法、广西科技创新条例。利用展板、多媒体设备、新媒体等渠道开展科学技术法治宣传,通过科技兴农、第一书记等渠道开展“普法进村”等活动。
(三)强化法治保障,规范政府治理机制
一是完善科技创新法律制度。推动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加强以法治方式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科技创新,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这是在国家科学技术进步法新修订实施后全国首个颁布的地方性科技法规,奠定了我区科技创新领域的基本制度框架,是我区科技创新系列立法的基础性、综合性法规,从法律上为科技创新保驾护航。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41号)规定,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年共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均按照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门户网站公开、政策解读等法定程序制定。落实“三统一”制度,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14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立改废释情况,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落实清理制度常态化。对2022年12月31日以前我厅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其中修订2件、失效或废止5件。三是规范合法性审核工作。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和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核程序。全年共完成合法性审核200余件。
(四)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一是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依照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关,防范法律风险。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完善行政机关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机制,办公会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均如实记录、完整存档。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自治区科技厅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规范合法性审核程序,设立法律顾问工作室,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全年开展法律咨询服务50余次。三是规范厅机关合同管理。制定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合同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晰厅机关合同管理的原则、范围,明确合同的管理职责,规范合同订立、履行、归档及监管的相关流程及注意事项,防范履约风险,减少合同纠纷,保障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安全。
(五)优化行政管理方式,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实现“三减”。推行群众办事“一次不用跑”,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不断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推进政务服务专业业务办理系统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对接,不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达100%,行政许可事项提速率突破80%,“一次不用跑”事项达35项,即办件23项,实现了1项政务服务事项“全区通办”、“跨省通办”。制定公布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对3个事项的5项申请材料实施容缺受理。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在14项证明事项中,取消了10项,保留了4项。推动科技项目无纸化申报,2022年6月发布《关于开展广西科技计划项目集中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启用在线电子签章,立项文件实现网上送达、打印、下载等功能,真正实现让科研人员“一次不用跑”。二是优化办事流程,办结时限实现“双压缩”。改善我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将全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承诺办结时限由30个工作日统一调整为10个工作日,提速率达66.67%。全区14个设区市全部实现外籍人才来华工作许可、居留许可一窗受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自我加压,提高服务效能,全区14个设区市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承诺办理时限由全国对外承诺办结时限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平均6个工作日。三是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实验动物许可逐步实现“零跑腿”。2022年2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细化实施方案》,办理实验动物生产许可、使用许可申请材料均压缩至6项。做好广西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网上管理系统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互联互通服务,逐步推行区内的法人单位实验动物许可全程网办,实现“零跑腿”。
(六)严格规范执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依法规范开展许可审批。组织专家现场查验评审,并充分听取、征询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及建议。2022年受理实验动物许可申请15件,办结11件;受理并办结变更5件,办理注销3件;组织开展年检32项次。二是强化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要求,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稳步推进在广西实验动物行政许可管理工作中落实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厅系统干部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6人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我厅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断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自治区科技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科技领域地方性立法有待加强。我区现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于2017年10月开始实施,为深入推进全区科普、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提供了法治保障。但随着经济及科技的快速发展,原有的政策已不能适应科学技术普及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需适时修订,进一步健全科技领域地方性法规体系。
二是科技普法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升。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活动有待增加;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招法不多、覆盖面不广泛;普法宣传基地建设力度还不够。
三是法治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不足。全区科技系统法治机构人员配置不足,基层科技法治力量十分薄弱,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专职人员数量无法满足当前法治建设工作形势需求。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2023年,自治区科技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以法治保障与政策引领为科技创新保驾护航,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着力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持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重要文件要求和自治区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重要部署安排,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全过程记录、档案管理、执行跟踪、决策后评估等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要求,依法依规履行科技领域行政执法职能。
二是着力推进科技立法,完善依法行政顶层设计。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规范立法,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区政府立法计划安排,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修订工作,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提高科技立法的质量和效率。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落实合法性审核、重大政策评估等相关制度要求。
三是着力持续深化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公共服务,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责,建立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优化公共服务办理流程,实行动态化管理。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激励,深入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权改革,扩大“包干制”试点范围,加大力度推行科技项目“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新型项目组织管理方式。
四是着力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科技普法宣传。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科技领域法治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廉政反腐教育,扎实落实“八五”普法任务。深入推进宪法、民法典、科技进步法、广西科技创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充分利用科普基地等载体,丰富科技普法形式,推进以案释法、智慧普法、精准普法,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五是着力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大法制教育培训力度,采取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案例教学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提升科技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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