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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2019年科技创新工作计划

2019-11-07 09:00     来源:广西科技厅办公室     作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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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改革开放迈出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建设创新型省区的关键之年。全区科技创新工作的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以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效率为主线,把增强产业科技创新水平作为主攻方向,把做强企业创新主体作为关键任务,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作为突出重点,把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作为根本动力,把深化开放创新作为重要路径,把强化工作落实落地作为根本着力点,着力实施“三百二千”科技创新工程,全力破解制约科技创新的瓶颈问题,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现代产业技术体系。重点组织突破40项左右重大技术,争创40家左右国家级创新平台,引育44个高层次人才和团队,转化重大科技成果项目400项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保有量达到2000家以上,全面提升广西产业科技创新实力,为实现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支撑,以优异的科技创新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重点聚焦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快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

加强重点产业技术突破与应用。在组织指导已立项实施的科技重大专项快出成果、出好成果的同时,充分发挥自治区科技工业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重点围绕高端铝、汽车、机械、高性能材料、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领域,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产业发展中的科技需求,精准发力组织实施70个以上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公开遴选最具科研攻关实力的揭榜者,统筹区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攻关一批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大力突破40项左右关键新技术,在汽车、机械、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具有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的领域研制推出90项左右新产品,全面推动我区重点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

加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围绕全区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发展,依托科技实力雄厚的骨干龙头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投资机构和专业服务机构共同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通过政策扶持措施,引导联盟牵头围绕产业链的缺失环节、薄弱环节开展协同创新,面向产业集群开展共性技术研发,将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加快科技成果应用与产业化,推动行业领域的技术进步和新兴产业的发展,不断强化联盟在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技术标准制定、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核心领头作用。

建设共性技术产业创新平台。统筹全区优势科技资源,在重点产业领域建设产学研、军民深度融合的共性技术创新平台,推进转制院所吸纳高校科技资源优势,联建共性技术研发中心,形成为全行业服务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推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研发服务平台深度开放共享,建立快速响应、精准对接的服务机制,有效支持产业共性技术开发。

(二)加快搭建科技创新平台,着力拓展创新发展空间。

推动科技创新基地能力提升。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实施方案》,面向全区战略需求强化原创性研究和重大工程难题攻关。强化对现有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的绩效考核和周期评估,通过新建、整合优化甚至淘汰重组,实行总量控制、分类管理,采取差异化评价和支持,提升重点实验室的原始创新能力,增强应用基础研究对科技进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源头供给作用;提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技术开发和工程化能力,推进科技成果产品化,抢占技术制高点,确立行业的领先地位。积极推动在有色金属新材料、高发地方疾病、甘蔗生物学等我区特色优势产业领域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力争取得新突破。

强化高新区承载引领作用。按照差异化、特色化、聚集化的原则,落实高新区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引导国家高新区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进一步推动南柳桂北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积极推动梧州、百色等自治区级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指导支持崇左、鹿寨等市县创建自治区级高新区,各高新区要培育更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指导高新区增强公共研发、检验检测、科技金融等服务手段,提高对创新型企业的源头培育能力。探索试行高新区体制机制创新,实行高新区月排序、季分析、年考核制度,实质性启动黄牌警告、摘牌淘汰机制,加快高新区提升发展,不断增强高新区对我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

促进农业科技园区提质增效。建立完善自治区引导、各市统筹、各县落实的农业科技园区共建机制,创新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模式和投融资机制,完善农业科技示范推广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农业产业资源向园区聚集。统筹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布局,支持设区市围绕主导特色农业创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加快建设一批农业科技园区等创新平台。

完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体系。继续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增量提质等工程计划,加强各类创新创业载体梯队建设,新建设5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0家国家级众创空间、10家国家级星创天地。启动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行情况评估体系建设,完善我区创新创业孵化链。

(三)加快领军人才引育,大力夯实创新人力资源基础。

大力实施招才引智计划。坚持“高精尖”和紧缺人才导向,瞄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需求,大力实施八桂学者、特聘专家等制度,精确设置科研岗位,实行分类资助,实现靶向引才、精准引进,在汽车、高端铝、先进制造、大健康等领域引育44个创新人才和团队。强化高层次人才培引载体建设,支持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人才培引载体承担重大科技项目,以项目引人育人,建立产业与人才融合、科研与人才联动的跨区域科技研发与应用协作机制。深入实施外专聚桂项目,切实用好、用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各项政策,最大限度集聚全球创新人才资源,为我区吸引集聚更多海外高端创新人才。

大力实施创新人才培育计划。持续推进院士后备人选培养工程实施,充分利用国内外培训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开拓创新能力的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重点支持若干拔尖人才向国家杰青、国家优青等高层次人才项目冲刺,不断提升本土人才的创新能力与水平。

充分激发创新人才活力。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深入开展科技奖励“四唯”问题清查整改工作,对提名材料中有关论文等证明材料的要求进行调整,更加强调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持续推进广西大学、广西科学院等事业单位薪酬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与我区高层次人才引领创新驱动核心地位相匹配的薪酬分配制度。

(四)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切实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继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加大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性补助力度,全年力争高新技术企业保有量突破2000家以上;坚持“量”与“质”并重发展,加快将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规模转化为产业经济规模。实施“瞪羚企业”企业培育计划,重点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的瞪羚企业,扶持开展产学研合作、新产品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活动,力争“瞪羚企业”保有量达到100家以上。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建立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专业化支持服务体系,厚植更多创新发展潜力。更多关注民营企业科技创新,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自治区重大科技任务,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民营企业转移转化,加快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支持企业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建立健全企业创新载体梯度培育体系,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科研活动全覆盖;自治区本级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市场导向明确、建设有内部研发机构的企业牵头组织实施。充分发挥自治区科技奖励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引导激励,优先奖励企业牵头或产学研合作完成的重大科技创新及产业化成果。鼓励企业以重大科技工程为牵引,以激励机制为手段,吸引高端科技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向企业聚集。

探索试行企业首席技术官(CTO)制度。组织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的高级技术人员进行首席技术官专门培训,选取50家左右企业试行企业首席技术官制度,通过首席技术官把企业需要的各方面创新资源高效配置到企业,帮助企业更好把握未来产业发展趋势和技术创新方向。推动高校院所向企业派驻科研骨干、企业向高校派出技术专家,促进高校院所面向产业发展开展科研攻关,形成协同创新的合力。

(五)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大力促成科技与经济发展无缝对接。

狠抓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落实落地。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推广清单》《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广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法规政策,确保对完成、转化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报酬,使用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发放津贴、补贴、奖励,不受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等相关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落地,进一步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活力。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通过“互联网+”,推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市场化、专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建设。加强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支持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发展壮大。加快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人才,建设专业化技术经纪人队伍。建立科技成果交易机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开展科技成果竞价拍卖,积极探索企业技术难题张榜招贤、研发众包和精准对接,面向国内外引进一批先进技术成果到我区转化应用。

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以绩效考核为督导,2019年组织400项以上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应用。支持企业运用创新成果来提高综合竞争力和效益,为其探索应用新技术、新成果兜底,对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并转化应用产生效益的,给予技术交易金额最高50%的奖励性后补助。

培育科技创新服务新业态。以政府购买服务、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公共科技服务发展,重点培育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信息与情报、科技咨询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服务,推动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促进各类科技服务机构的优势互补和信息共享,全面提升全链条科技服务能力。

(六)加快发展民生科技,大力推动创新红利惠及大众。

积极支持市县科技创新。加强厅市科技工作会商,推进全区科技创新资源和工作任务下沉,加大对市县企业技术创新、科技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科技资源共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市县科技创新创业,加大“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力度,继续加强“星创天地”建设,激发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热情,提高市县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加大对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指导力度,支持建设创新型县(市)。

扎实推进科技精准扶贫。制定出台《广西科技支撑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科技特派员选派机制,支持科技特派员通过需求调查、成果对接、转移交易、落地转化,推动贫困地区需求上行、自治区市县科技资源下行,打通科技创新协作链条,提高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实效性。继续实施贫困县贫困村产业科技创新发展行动,建立一批产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点、示范户),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及法人单位到县乡村特别是贫困县贫困村领办、创办企业、专业合作社等,转化示范推广优新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开展科技支撑乡村振兴战略行动。制定科技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平台建设,围绕乡村振兴和优势特色农业产业的科技创新需求,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工程,为产业兴旺、绿色兴农、质量强农、宜居乡村提供科技支撑。强化涉农工业、服务业项目和涉工农业、服务业项目的统筹部署,积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加强农业农村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针对贫困地区科技需求建立项目绿色通道,通过科技项目带动产业扶贫,支持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加快发展。

深入推进社会发展科技创新。支持桂林市围绕“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主题,加快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稳步推进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推动一批生态保护、节能减排、污染治理和循环利用技术的应用示范。加强临床医学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中心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支撑引领作用。围绕重大疾病防治、自然灾害预警、生态环境修复、公共安全维护、文化创意旅游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科技创新需求,以改善民生和促进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组织实施事关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着力突破一批重大社会公益性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培育形成能够有效支撑医疗水平提升、环境质量改善和公共安全保障的重大公益性技术体系,加快引进转化推广一批创新成果,全面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七)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释放创新活力。

继续深化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建立财政科技项目对外开放机制,逐步支持区外单位甚至境外科研机构牵头承担自治区财政科技项目,探索建立自治区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机制,允许项目资金直接拨付区外、境外牵头(参与)单位,推动我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从“封闭式创新”走向“开放式创新”。探索推行揭榜制,根据产业发展中技术创新难题或重大需求发布技术攻坚清单,面向国内外征集优秀研发团队解决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技术瓶颈问题。深化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管理改革,加强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对专业机构及其管理队伍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项目管理队伍,确保专业机构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接得住”、“管得好”。建立科技计划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科技项目选题、立项评审、过程管理、项目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和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覆盖科技计划管理全过程的“责任链”。

加快推进“科技三评”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机制、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完善科研机构评估制度建设,建立以质量、绩效和贡献为导向的科技评价体系。深化科研自主权下放改革,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逐步取消申报单位注册时间限制,取消申报单位财务状况评审,进一步推进高校、科研院所实施科研领域相关的薪酬分配、经费管理改革,按照能放尽放的要求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开展科研项目绩效评价改革,加强科研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和综合绩效评价,推动项目管理从重数量、重过程向重质量、重结果转变。

大力推进科研院所改革。指导公益类科研院所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的科研管理机制,在高层次人才引进编制、收入分配等方面赋予科研院所更大自主权。推动转制类科研院所继续承担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创新管理体制,搞活运行机制,加快整合组建广西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科研联合体。制定出台《广西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完善新型研发机构组建、运行、创新投入、人才引进等配套支持措施。建立完善中直驻桂科研院所服务地方的工作机制,支持中直驻桂科研院所充分发挥“国家队”、引领行业前沿和产业的优势,与地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项目研究,加强协同创新,推动其科研成果加快在广西转移转化,促进中直科研院所集聚行业创新要素,增强广西创新发展能力。

(八)密切高端智力链接,汇聚全球创新创业资源。

全面深化与东盟的科技交流合作。持续实施广西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继续推进“百名东盟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入桂计划”,鼓励企业开展跨国技术研发,引进技术创新成果,建设海外研发中心,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合作。启动中国—东盟科技城规划研究,推动广西农业科学院与国际水稻研究所共建开放型水稻国际联合实验室,推动广西慧宝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泰、新、越、马、印尼等国有关创新主体,建设广西—东盟生物药物研究中心,开展新药研发。加快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探索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高效运行机制,加强与9个双边技术转移中心的沟通联系,深耕合作关系,建立固定联络机制,使中心成为把中国的先进技术输出到东盟国家、把东盟国家的实用技术引进来的双向对接平台。坚持常办常新,开放办会,在专业化上不断探索创新,办好第7届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

深度对接引进国内外科技资源。积极加强与中科院、工程院等国家级科研院所和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南大学等“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沟通衔接,推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吸引其来桂设立分支机构、新型研发机构或技术成果转化机构。深化桂粤科技合作,利用“泛珠三角”科技联席会议机制及CEPA有利政策,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资源,构建桂粤港澳区域科技创新走廊。探索设立广西海外科技创新工作站,通过举办对接活动、精准招商、创业大赛等形式,“以点带面”集聚海外创新人才、创新企业、创新服务机构等要素,帮助广西企业、科研机构与海外创新载体开展深度合作。

深入开展精准科技招商行动。面向发达国家、国内发达地区开展招才引智引技活动,既招技术,又招人才、招团队,实现人才团队、科技型企业、科技成果、研发平台“四个落地”。推动建立“科技入桂”长效机制,加强招商信息平台建设,多形式、多渠道举办或参与各类科技交流活动,为外来科技型企业在桂创业兴业创造条件和机会,切实提高招商引资成效。组织策划科技招商活动,重点围绕大健康、大数据、新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组织策划招商引资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全区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赴北京、上海、香港、广东、江苏、浙江等地,开展科技专题招商活动,加强产业和政策引导,积极吸引外来高科技项目落户。加速筹建南宁北航科技园,推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到我区落地,引进平流层卫星、氢能源动力等先进科技成果到我区转化。

(九)不断优化创新环境,努力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

深化科技金融结合。制定出台促进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的奖补办法,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激励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探索开展科技金融试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和信用建设,研究出台《广西科技创新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联合自治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公司加快设立广西科创基金,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为初创企业、种子期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和服务。扩大合作银行范围,支持科技银行创新服务模式,研发科技金融新产品。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为创业者和企业提供各类创新创业服务。

推进科技监督与评估。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完善调查核实、公开公示、惩戒处理等制度,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建设完善科研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系统,建立科研诚信数据库,对纳入系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行“一票否决”,一定期限、一定范围内禁止其获得政府奖励和申报政府科技项目等。推进科研信用与其他社会领域诚信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

加强全社会科技普及。大力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提升全民科学素养。坚持举办科技活动周等群众性科技活动,继续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进一步营造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新兴媒体的优势,推动科普内容、传播方式和服务方式不断创新,推动产生一批社会影响力大的原创性、特色性的科普作品。

强化科技宣传培训。通过新闻发布、经验交流、现场展示、培训宣讲等多种途径,深入宣传国家和自治区的重大创新决策,解读创新政策,释放创新红利,使各类政策应知尽知、应懂尽懂、应享尽享。要积极适应新时期的宣传形势和氛围,重视传播手段的建设和方式的创新。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活动的有关部署,总结和宣传好科技创新领域的改革发展先锋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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