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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东盟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入桂工作计划”项目指南修订解读

2021-01-20 16: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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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于1月19日印发2021年“东盟杰出青年科学家华入桂工作计划”项目指南,对项目指南进行了新修订。指南修订了哪些内容?有哪些新亮点?现予以解读。

一、指南修订背景

在科技部“国际杰青计划”的框架下,广西科技厅以独特的区位优势为依托,积极践行“一带一路”科技人文交流,于2017年底在全国率先启动了“东盟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入桂工作计划”(以下简称“东盟杰青入桂计划”)。项目实施至今,共受理广西各用人单位申报岗位174个,批准设岗91个,已成功为我区引入海外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46名(含待入桂7名),解决合作攻关关键技术科研问题60余项,形成了包括学术论文、共建国际联合实验室、专利申报、构建合作关系等形式的国际合作成果80余项。

自项目实施以来,为了不断优化和完善项目管理,结合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以及杰青本人和杰青接收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广西科技厅每年都对项目指南进行修订。2018年,科技厅首次制定“东盟杰青入桂计划”指南,为项目启动奠定基础;2019年初,出台了2019年度修订版“东盟杰青入桂计划”指南,对项目管理和实施流程进行了完善;2020年初,将“百名东盟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入桂工作计划”升级为“东盟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入桂工作计划”,一定程度上放宽了人选来源,优化了项目申报流程,细化了项目过程管理并增加了后续支持。

为应对国内外形势发生的变化,吸引更多外籍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通过“东盟杰青入桂计划”到我区开展科技创新工作,现从岗位设置、人选来源、项目管理及项目后续支持四个大方向,再进一步对2021年度《“东盟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入桂工作计划”项目指南》进行优化升级。

二、主要调整内容

(一)常态化受理申报

将原来的岗位及人选申请审批由原来的每季度一次调整为全年常态化受理,为接收单位和东盟杰青申请人提供申报便利。

(二)放宽岗位设置类别

设岗类型由原有的科研、科技合作或科技创新政策研究类岗位放宽至具有明确工作职责的科研攻关、技术指导、创新创业、经营管理等岗位(文教类岗位除外)。

(三)工作形式多样化

探索支持广西各类创新主体通过在东盟国家设立的创新平台及“创新飞地”吸纳东盟籍青年科学家入驻工作。

(四)扩大了人选来源

放宽项目人选来源国别的要求,人选来源扩大至RCEP成员国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东盟籍青年科学家均可申请。允许国内外的东盟籍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进行人选申报。

(五)支持采用网络办公

新增网络办公形式,针对受疫情影响,东盟杰青入境前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以“网络办公”模式开展引智经费支出有关事项的通知》(桂科智字〔2021〕2号)要求,采用网络办公形式进行项目开题等工作,扩大项目科研经费使用灵活度。

(六)鼓励接收单位相应的配套经费投入

新增接收单位“配套经费投入”的相关要求。鼓励接收单位在本项目资助经费之外,加大对项目实施配套投入,设立接收单位配套经费,以支持东盟杰青在桂的科研及生活相关经费支出。

(七)明确工作环节材料要求

升级后的《项目指南》明确了各个环节所需提交的材料,并在“项目开题”、“项目结题”环节中增加了对开题会、结题会的要求。

(八)强化日常管理

增加了对项目承诺事项违约行为的处理办法,对东盟杰青请休假、接收单位违约及人选违约等情况管理进行了细化。

(九)增加“项目延续”内容

允许资助期内取得良好工作进展且有继续开展研究工作需求的接收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科研合作需求申请6个月或12个月的“东盟杰青入桂计划”项目续签。

(十)后续支持

鼓励和支持完成“东盟杰青入桂计划”项目的东盟籍青年科学家,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广西各类人才计划。

三、调整后的主要亮点

(一)人选来源更广泛:对项目人选来源国别的要求,由原有的东盟国家,扩大至在RCEP成员国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东盟籍青年科学家均可申请。允许国内外的东盟籍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进行人选申报,培育有科研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丰富人才“蓄水池”的储备。

(二)岗位设置更多样:能够有效支持广西科技创新与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明确工作职责的科研攻关、技术指导、创新创业、经营管理等岗位(文教类岗位除外)均可申请,更为贴近接收单位的设岗需求。

(三)工作形式更灵活:支持广西各类创新主体通过在东盟国家设立的创新平台及“创新飞地”吸纳东盟籍青年科学家入驻工作。

(四)工作流程更优化:明确了各个环节所需提交的材料,并在“项目开题”、“项目结题”环节中增加了对开题会、结题会的要求。便于更好了解项目开展情况、收集合作成果,并为项目成果转化提供指导

(五)过程管理更系统化:新增对项目承诺事项违约行为的处理办法,对东盟杰青请休假、接收单位违约及人选违约等情况管理进行了细化。

(六)项目合作更连贯:首次允许接收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科研合作需求申请6个月或12个月的“东盟杰青入桂计划”项目续签。

(七)后续支持更深入:鼓励和支持完成“东盟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入桂工作计划”项目的东盟籍青年科学家,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广西各类人才计划。

此外,广西科技厅于2020年4月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科政字〔2020〕37号),明确规定在“东盟杰青入桂计划”开展包干制改革,科技厅资助经费部分依据“包干制”的相关要求进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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