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构成
方向64: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补助项目由国内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国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两部分内容组成,通过前资助的方式支持我区用人单位从国外或区外全职或柔性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来桂开展科研开发和创新合作。
方向65:国内外创新人才引进后补助项目由“用人单位利用引才中介机构引才引智”(子方向1)和“用人单位科技创新引才引智计点积分”(子方向2)构成。“用人单位利用引才中介机构引才引智”通过后补助的方式支持我区用人单位利用引才中介机构全职引进国内外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用人单位科技创新引才引智计点积分”通过后补助的方式支持我区用人单位对照科技创新引才引智计点积分赋值表要求主动引进国(境)外人才。
二、项目亮点
(一)首次向国内人才开放申报“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补助项目”和“用人单位利用引才中介机构引才引智后补助项目”。参照国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的框架和经费支持模式,支持广西用人单位开展国内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充分挖掘国内外人才资源入桂集聚。
(二)首次明确将柔性方式引进的人才纳入“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补助”支持范围。首次明确以“网络办公”模式开展项目的用人单位,可参照广西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资助类项目经费“包干制”实施细则和“网络办公”模式开展引智经费支出有关要求,对引进的国(境)外人才予以咨询费支持(附件1、2)。
(三)首次面向全区用人单位开放“用人单位科技创新引才引智计点积分”后补助项目申报。将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设立的用人单位作为支持重点,同时鼓励全区范围内的用人单位申报,进一步扩大项目支持覆盖面。
三、申报说明
方向64: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补助项目
(一)项目所属类型。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补助项目分为4个类别,分别是:战略科技发展类、产业技术创新类、社会与生态建设类和农业与乡村振兴类。
1.战略科技发展类:重点支持围绕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科技创新需求、重大科技项目,从事前沿基础研究、科技产业创新和工程技术创新的外国专家。大力引进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从事探索性、原创性研究,能够领衔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建设,具备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实现重大突破潜质的顶尖人才。持续推动我区科技计划加强开放合作,积极推进国内外专家引进科学家深入参与我区科技计划。
2.产业技术创新类:围绕我区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引进各类技术创新人才,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新突破,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加快培育新兴技术和产业,大规模引进能够在人工智能、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应用中发挥突出作用的高层次外国专家;推进稀土新材料、半导体、燃料电池等技术研发,加强生物技术研发,加快发展海洋科技,支持引进具有跨国经营、跨文化管理能力的企业家和战略规划国内外专家。
3.社会与生态建设类:以服务我区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目标,支持引进在社会发展各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持续推动我区医药卫生、社会保障、金融保险、法律法规、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健康发展的国内外专家。着力引进能够推动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系统保护,在“美丽中国”建设、实施区域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国内外专家。
4.农业与乡村振兴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以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优先发展为主攻方向,大力引进符合我区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与脱贫攻坚战略布局,能够引入国内外优良品种、种植养殖技术、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先进生产经营品种、种植养殖技术、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先进生产经营的现代农业发展。
(二)人才条件:
1.国外人才:需符合《国家外国专家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中《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外国高端人才(A类)所列条件之一。
2.国内人才:需符合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港澳台地区专家参照上述条件。
(三)实施年限:实施年限从项目单位与科技厅正式签订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之日算起。实施期限为2-3年。
(四)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少于20万元。
(五)经费开支科目及标准:
1.国外高层次人才具体按《广西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资助类项目经费“包干制”实施细则》执行。国内高层次人才的旅费、住宿费资助标准按国家、自治区规定标准执行,其余科目资助标准参照国(境)外人才资助标准执行。
2.经费开支科目中,专家工薪、专家咨询费和专家补贴只能三选一。如发放专家工薪,则必须提供专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工薪合同或协议书。
(六)单位配套经费:指单位为确保项目组织实施的所有相关支出经费,如:设备、场租、中方人员的薪酬、差旅、成果交流会等贯穿项目执行前、中、后的所有相关费用。
(七)其他情况说明:支持用人单位在申报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的同时又申请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补助项目。如出现同一专家(团队)以同一课题同时申请国家和自治区项目的情况时,则申报单位不能同时获得国家项目和自治区项目立项。
方向65:国内外创新人才引进后补助项目
子方向1:用人单位利用引才中介机构引才引智后补助项目
(一)适用申报对象:
1.国外人才全职引进符合A类条件国家外国高端人才,签约年限不少于两年并直接从事科技创新工作;
2.国内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从广西区外全职引进符合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签约年限不少于两年并直接从事科技创新工作。须提供用人单位与中国国境内猎头公司签订的引才服务合同或协议等有效证明材料。
(二)签约年限不少于两年是指用人单位与国内外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签订的工作合同应从2021年1月1日后正式生效的方符合条件;2021年1月1日前签订工作合同的不纳入此次项目申报范畴。
(三)资助额度:对每人次的猎头服务费予以50%的资助,每个项目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不低于20万元。
子方向2:用人单位科技创新引才引智计点积分
(一)适用申报对象:
1.重点支持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
2.同时鼓励和支持在广西范围内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进行申报。
(二)资助额度:1.计点积分达到72分以上,单个项目资助50万元;2.计点积分达到80分以上,单个项目资助80万元。
(三)其他说明:必须按照科技创新引才引智计点积分要素计分赋值表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如无法提供佐证材料则不可列入计分范畴。
四、申报渠道
2021年5月起,项目从“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网址: http://gkg.kjt.gxzf.gov.cn)进行统一申报,在项目申报指南中,这两个课题所属方向分别为:方向64、方向65。
已在“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注册的单位,可直接使用原账号密码登录填写。尚未注册账号的单位,可登录“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gkg.kjt.gxzf.gov.cn)进行注册申请。详见账号注册流程(附件3)。
五、其他
上述项目均不需提交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查新报告,附件材料则按照每个课题具体要求相应提供。
咨询电话:0771-5567313、5505180, 5863943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科政字〔2020〕3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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