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42号)、《广西科技成果登记实施细则(修订)》(桂科成字〔2015〕72号)规定,现将2021年第5批科技成果登记项目501项予以通告。
自通告之日起30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通告内容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提出异议的个人或者单位应当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通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已解决的科技成果登记项目,其完成人、完成单位凭受理通知书到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办理《广西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领取手续。
联系人及电话:郭李怡 0771-5306295
通讯地址:南宁市星湖路24号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
邮政编码:530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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