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广西业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停止发放并追缴因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享受的补助资金,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2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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