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办)决定在全区范围征集一批高企认定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及要求
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评审专家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在广西境内居住和工作。
(二)技术专家要求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附件1)内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高新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且从事财税工作10年以上。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四)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五)目前仍然从事研究开发或专业管理工作,有较好的综合分析评价能力和表达能力,并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征集方式及时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采取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的形式进行征集。请有关专家于2021年6月30日前登录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网址:http://gxgq.gxinfo.org.cn/)注册填报相关信息,提供《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库专家备案表》(附件2)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经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后扫描并上传至系统。本次专家入库实行电子化审核,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专家在系统中提交入库信息,经过高企认定办审核后,系统会以邮件的方式将专家入库审核意见反馈至专家填报的邮箱。
三、有关要求
(一)专家库建设工作是保障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顺利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申报。
(二)首次申请入库的专家在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点击注册,选择账号类型“专家”注册账号(已有账号的专家不需重复注册,如遗忘账号信息,可通过账号申诉功能找回),完成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三)此前已在库的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均须登录系统更新有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经签字盖章的《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库专家备案表》原件扫描件。
(四)高企认定办对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对在评审工作中履职不力的专家,将及时调整出库。
(五)专家库人选采取个人自愿、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名额不限。
四、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人:郭俊江、闭合
电 话:0771—2613482
技术联系人:卓志昊
电 话:0771—5336935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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