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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强化科技创新支撑”

2019-09-17 11: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作者:广西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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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落实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9月16日,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强化科技创新支撑”正式播出,自治区科技厅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处长杜文宏、高新技术处处长张晓飞、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处长李海洪介绍了广西强化科技创新支撑的相关情况。

主持人:观众朋友们,大家好!观众朋友好,您现在正在收看的2019年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我是主持人虹宁。今天我们请到:自治区科技厅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处长杜文宏、高新技术处处长张晓飞、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处长李海洪为大家介绍广西强化科技创新支撑的相关情况。我们先请三位嘉宾跟观众朋友打个招呼。

杜文宏:主持人好,观众朋友好!

张晓飞:主持人好,大家好!

李海洪:主持人好,大家好!

主持人:政府在落实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上采取了哪些措施?有何成效?

杜文宏:为了加强产业科技攻关,提高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11月出台了《广西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为保障《行动方案》的顺利实施,成立了自治区科技领导小组,由陈武主席亲自担任组长。建立完善上下左右联动的协调机制和以绩效考核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对各项任务进行年度分解、部门分解以及清单式梳理,明确责任、倒排时间、落实到人。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任务纳入设区市年度绩效考评。出台了《广西科技计划定向委托项目论证制工作规程(试行)》、《广西加快落实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工作实施方案》、《广西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实施方案》、《广西高精铝制备技术及铝深加工协同创新实施方案》等文件。紧紧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坚持前端聚焦,推进中间协同,注重后端转化,着力攻克制约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瓶颈,着力打通创新成果应用的“最后一公里”。

方案印发以来,科技厅牵头发改委、工信委等相关部门积极实施“三百二千”科技创新工程,坚持前端聚焦、推进中间协同、注重后端转化,加快汇聚创新资源,凝聚创新力量,激发创新活力,推动创新成为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源。截至2019年7月,总体上完成了“三百二千”科技创新工程任务的50%左右。下达重大技术项目95项,突破重大技术40项,“突破100项重大技术”完成40%;创建54家国家级创新平台,“创建100家国家级创新平台”完成54%;引育68个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其中:院士后备人选7人,“万人计划”专家6人,八桂学者44人,特聘专家11人,“引育100个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完成68%;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总数新增664家,达1868家,“新增1000家高新技术企业”完成66%;转化360项重大科技成果,其中企业自有重大科技成果进行自主转化151项,企业购买重大科技成果进行落地转化209项,“转化1000项重大科技成果”完成36%。

主持人:政府如何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

杜文宏:201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8)25号),从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自治区和市县财政、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政策等6个方面,提出了27条具体意见。为激发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力,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全区产业高质量发展,2019年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统计局、广西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实施办法》,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实行包括增量奖补和特别奖补的财政奖补政策。对于规上企业,按研发投入强度分为10%、15%、18%或20%的比例,给予不超过500万的增量奖补;对于规下企业则按8%的计算比例,给予不超过200万的增量奖补。在特别奖补中,确保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投入降幅不能超过10%的基本前提下,对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大于等于3%且研发经费投入大于等于2000 万的企业,按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的2%给予特别奖补。单个企业每年的特别奖补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依据以上规则,单个企业每年奖补总额最高可以得到800万元的财政奖补。

为促进人才、知识、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深度融合,推动形成协同创新新模式,出台了《广西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桂科政字〔2019〕45号),该办法明确了广西新型研发机构应当符合的申请认定要求;对通过认定的由全国两院“院士”、国家级人才项目的科学家、世界500强企业以产学研共建等形式在广西发起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优先予以经费支持;对通过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从自治区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中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经费支持。并于2019年5月印发了《广西加快落实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51号),要求对现行的科研项目管理、科研资金管理、激励机制等制度办法进行修订,推动科研项目管理权限下放,完善科研人员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机制,明确有关项目经费的细化管理制度等,同时明确要求各设区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对与新出台政策精神不符的规定进行清理和修改,进一步推动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主持人:请问我区在高新区发展布局上有什么考虑?

李海洪:我区高新区坚持创新发展,对于我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形成了有力支撑。高新区通过优化环境、集聚创新要素、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等方面持续发力,已经成为我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主要的阵地。但目前我区高新区发展仍存在有待加强的地方,其中一个就是区域发展平衡问题。我区有的地方高新区发展速度快、成效好,但也有地方发展较慢,有的市仍存在空白,发展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十三五”期间,要力争我区所有地级市都设立自治区级高新区,实现高新区的全覆盖。要探索在县域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高新技术支撑县域经济发展。要在现有的自治区级高新区中择优支持一批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以国家级高新区为龙头打造北部湾高新技术产业带和西江高新技术产业带。现有的国家级高新区要按照错位发展、协同发展的思路,共同争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自提升计划实施以来,我区新认定贵港、崇左两个自治区级高新区,目前高新区数量已达到14家,并稳步推进梧州、百色高新区升级国家高新区,壮大我区国家级高新区队伍。同时以南柳桂北四个国家级高新区为依托争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根据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申报程序,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形成了《南柳桂北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方案》,下一步自治区科技厅将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南柳桂北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申报准备情况,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申请创建南柳桂北自主创新示范区。

主持人:请问这次出台的高新区创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是如何引导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的?

李海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提出要将高新区打造成为我区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新兴产业策源地,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创新引擎,创新驱动与科学发展的先行区域。因此,创新能力是高新区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决定其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关键所在。评价指标体系的知识创造和技术创新能力、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能力、开放性和参与竞争能力、高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四个一级指标都与科技创新有紧密的联系。二级指标中企业万元销售收入中R&D经费支出、自治区级以上研发机构数、万人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等指标,覆盖了从创新投入、平台建设、知识创造、高企培育、成果产业化等创新能力的方方面面。通过人才、专利、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产业等以及资本、技术、土地、资源等各种效率指标,重点强调“自主创新、创业环境、内生增长、资源有效利用”等方面,引导高新区走创新驱动发展的发展方向。

主持人:请问企业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需具备哪些基本条件?高新技术企业可获得哪些优惠政策支持?

张晓飞: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这里主要包括了三层含义,一是企业所从事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业技术方向;二是企业具有持续的自主研究开发能力,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三是企业的主营业务必须与自身的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活动密切相关。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并达到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认定指标条件的企业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指标主要包括企业的科研人员占比、研发投入强度、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收入占比,以及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等。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在三年有效期内,一是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征收优惠,即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税率降低10个点,税额减少40%;二是可享受研发投入费用按75%进行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此外,自治区、各有关市、高新区都分别出台有相应的奖励补助政策,鼓励和支持发展高新技术企业。

主持人:请问我区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张晓飞: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工作是我区推动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在引导企业自主创新、培育高质量企业群体、鼓励企业持续研发、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自去年开始,我厅组织实施“三百二千”科技创新工程,截至2018年底,全区高新技术企业保有量达到1868家,同比增长55.1%,完成“2018-2020年新增1000家高企”任务的66.4%。

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与国内其他先进省区相比,还存在明显差距。为此,我厅今年开始推动实施“高企再倍增行动”,通过采取积极有利的工作措施和政策举措,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一是厅市联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我厅与各市共同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按照保存量、挖增量、提质量的总体思路,强化高企培育服务意识,营造高企发展良好环境,加快培育企业壮大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是加大政策宣讲培训力度。计划每年组织开展10场以上专题培训班,全面覆盖我区14个市和各高新区,为企业重点讲解高企申报材料撰写、企业研发费用归集、高企相关政策红利等内容,积极为企业申报高企提供服务。

三是给予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奖励性补助支持。首先,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入库培育企业可以申报专门设立的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其次,给予通过高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和及其研发投入奖励性后补助(包括高企认定补助,即对首次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于重新认定的给予5万元奖励;高企研发补助,可按照研发费用总额的20%为上限进行补助,每家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30万元)。此外,高企还可同时叠加享受所在市、高新区相应的扶持奖补政策。通过这些奖励补助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参与高企培育和认定工作,对培育壮大我区高新技术企业群体队伍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四是推动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密切配合自治区财政、税务部门,引导高企规范经营,鼓励加大研发投入,合理归集研发费用,有效服务高企享受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创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据统计,2018年,全区共有1601家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加计扣除总金额69.68亿元,减免企业所得税17.42亿元,其中高企加计扣除总金额就达60.81亿元,占比87.3%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已成为我区创新活力的策源地,成为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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