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粤创桂转”科创基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成效
近年来,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积极对接大湾区相关单位,引进大湾区高端创新资源,构建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取得新进展: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以及广东省的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分别到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设立分中心,共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中心。南宁市科技局在深圳启动飞地孵化器“南宁市—中关村深圳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贺州市与中山大学共建广西碳酸钙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依托广西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建设的亚热带作物种质创新与生物育种全国重点实验室组建方案已上报科技部。为鼓励广西企业到大湾区设立“创新飞地”等合作平台,有效利用大湾区科技资源解决广西问题,自治区科技厅专门在“十四五”科技计划申报指南中增加了支持“创新飞地”的内容,鼓励有关单位积极申报。在日常工作中指导中恒集团(梧州)、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与暨南大学等广东高校开展“创新飞地”建设合作。
(二)支持政策和举措
1. 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方面。近年来,自治区科技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和《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激励措施为“自治区对新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性后补助经费支持”、“对在国家评价、自治区评估中获评‘优秀’的孵化器,予以科技经费支持”,并在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设置了创业孵化载体建设相关申报方向,激励国家级、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空间等创业孵化载体加强基础建设,改善创业孵化环境,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科技型企业引培,积极营造区域创新创业氛围,提升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科技企业孵化产出成效。2021年以来自治区科技厅已支持桂东地区(梧州、贺州、玉林、贵港)建设了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自治区级众创空间17家,通过“十四五”科技计划项目,累计落实桂东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奖补项目9项,支持经费共575万元。
2. 支持高端人才引育方面。近年来,自治区科技厅印发了《广西“带土移植”引育计划工作方案》和《自治区科技厅关于调整“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一版)引智类项目有关内容的通知》,正式在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设立了“带土移植”人才引育计划,支持将国内外高端人才连同其团队、项目、技术等多种创新要素整体打包引入我区,促进高端科技人才团队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创办企业或研发机构、转化科技成果等。支持在区外设立的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离岸孵化基地和国内“人才飞地”等引进国内外科技人才团队,通过技术开发、平台搭建、活动开展、成果转化等开展全链路引才引智入桂。2022年“带土移植”引育计划立项9项,资助经费达1305万元。
3.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方面。近年来,我区从技术攻关、研发奖补、科技金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与发展壮大,在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设立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并纳入广西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修订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实施办法》,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给予奖励性资金补助,支持企业持续开展研发活动。采取“名单推荐、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模式,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积极享受“科创贷”按照3个百分点的政府贴息政策。鼓励企业积极申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入桂高新技术企业可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八条有关规定,在有效期内完成企业整体迁移程序办理,均可纳入我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享受区内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应扶持政策。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将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工作部署,积极对接大湾区相关单位,持续推进联合科技攻关、共建创新平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人才交流合作。继续鼓励广西企业到大湾区设立“创新飞地”等合作平台。继续推进创业孵化载体培育建设工作,支持各地市差异化建设一批创业孵化载体,集聚创新创业资源,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推动桂东地区等打造成大湾区科技成果孵化地。继续推进“带土移植”人才引育计划,支持各地或企业通过实施科研项目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西科技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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