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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430号提案的答复

2023-08-18 17: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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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民主党广西区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广西技术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2023043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不断完善自主创新成果市场化应用体制机制,积极营造技术市场发展环境,健全技术市场管理和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提升技术市场服务能力,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活动更加活跃,技术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促进了我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水平。

一、我区推进技术市场建设主要举措

广西技术市场成立于1988年,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2019年,根据有关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自治区对区直74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路径和完成时限作了具体安排,并向中央编办上报了相关改革任务清单,其中广西技术市场的改革路径为撤销。2020年9月30日,按照中央编办文件精神,自治区党委编委下达《关于撤销自治区技术市场的批复》,同意撤销自治区技术市场事业单位建制,各市对技术市场机构也做出相应的调整。提案中提出“继续保留广西技术市场组织牌子”涉及到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问题,从目前改革形势看,恢复的可能性和必要性都不强。目前,原广西技术市场职能由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承接,各设区市被撤销建制技术市场职能由各市所辖的负责技术转移工作机构承接。为推进我区技术市场不断壮大和发展,我厅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完善技术市场政策制定体系。2020年,我厅参与推动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2022年,参与推动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参与自治区人大对科技创新进行立法,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我厅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市场决定、健全制度、问题导向、稳中求进的基本原则,用改革创新的举措和市场调节的手段,破除影响我区技术要素自由流动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改革创新技术市场管理和政策制度体系,加强技术市场顶层设计,扩大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主动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积极营造技术市场发展环境,推动广西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加速发展。

(二)健全完善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2020年,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广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股权和分红奖励办法》,自治区科技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有效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造的动力与活力。2022年,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广西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以创新科技成果评价方式为抓手,进一步健全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自治区科技厅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印发《进一步加强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产出成果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措施》,强化科技计划项目全周期知识产权服务管理,切实保障科技工作者和科研机构合法权益。

(三)强化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一是进一步调整优化经费支持方式,印发《自治区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优化整合方案》,增加研发攻关项目支持,压减奖励性后补助支出,优化调整后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经费直接用于科研项目的比例将由47%提高到60%以上。二是深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围绕我区重大产业链条,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建立健全“企业出题、科技答题”机制,实施产业类科研项目企业牵头制,开展广西科技“尖锋”行动,探索“揭榜挂帅”“赛马制”等项目组织方式,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力争快速获得一批产业带动性强、经济效益好、显示度高的关键核心技术成果。截至目前,科技“尖锋”行动已立项下达80个重大项目,自治区本级财政资助经费6.8亿元,有效破解创新与产业两端脱节的问题。三是不断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科研信用管理,制定印发《广西科研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和《广西科研行为规范指引》等文件,依法依规处理科研失信行为。

(四)推动建设高标准技术市场。一是建立广西统一互联互通的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交流网络。开发建设广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开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直通车”,搭建14个设区市网上服务分平台,构建市级科技成果转化区域中心,形成“1+N”框架的全区一体化的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体系,为科技成果顺畅流通提供“展示、共享、服务、交流、管理”五位一体的全链条服务。通过逐步向全区各类创新主体推广运用,促进技术需求与创新成果精准匹配,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双链融合协同发展。2023年立项支持南宁、柳州市建设市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中心,推动综合服务平台分平台落地。二是健全技术交易市场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技术合同在线认定登记,压缩技术合同登记办理时限至20个自然日。2021-2022年,广西技术输出和吸纳交易合同数合计达到30187项,合同成交额为3004.16亿元。组织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财政资助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开发广西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力求做到“应登尽登、应统尽统”,提高我区科技成果信息资源利用效率,2021-2022年,广西成果登记项目为12420项,我区科技成果登记总数排名全国前三。三是强化资金保障。2021年以来,自治区科技厅通过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广西技术创新引导专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专项等支持技术中心概念科技项目156项,下达金额4620.9万元。

(五)布局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按照“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要求,为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难题,提升科技成果中试验证熟化能力,到2025年建设认定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不少50家。2021年自治区科技厅印发《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暂行管理办法》,启动布局建设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以满足行业科技成果中试放大、工艺验证、熟化服务需求,实现科技成果向生产转化的顺畅衔接,努力将中试基地打造成促进成果转化、推进企业发展的“成果放大器、企业孵化器、产业集聚器、行业助推器”重要的创新平台,积极推动地方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创新发展,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支撑作用。目前,我区已建设认定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24家,完成了阶段性目标任务,取得了初步成效。据统计,自中试基地启动建设以来,已实施支持对首批认定的11家中试基地计划项目建设经费6050万元,24家中试基地共取得新工艺技术、产品及装置200个,孵化企业(项目)12个,转化科技成果332项,带动产业发展产生经济效益294.30亿元。

(六)提升技术市场专业化服务效能。一是加强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培育。通过建立制度化、常态化、长期性的技术转移专业人才培训机制,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2020年7月,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获科技部火炬中心批准成为全国第二批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的依托单位,近三年来,累计培训初级、中级技术经纪人超过1200人次。2022年,广西110家高校院所兼职从事成果转化和离岗创业人数达到121人。二是加强技术转移机构能力建设。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设立市场导向、机制完善、运行高效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目前,我区拥有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6家,自治区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35家,其中近三成是由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的。强化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管理,从服务能力、服务业绩、远景规划等方面对技术转移机构开展年度评价工作。在广西科技创新引导专项中设置“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促成技术交易奖励性后补助”指南方向,鼓励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进一步发挥在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中的主力作用,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加速实施,推动建设功能完善、运行高效、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

(七)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融合发展。一是持续推动广西创新驱动发展投资基金的发展。创建区市联动投资新机制,引入区外企业项目落地广西。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实缴出资4.95亿元,带动各市县财政及其他社会资本出资17.28亿元。与区内外龙头企业联合发起新设立各类产业、科创投资基金,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计划认缴出资4支产业、科创投资基金5.5亿元,支持自治区战略新兴产业。积极争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支持,推动广西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科健产业投资基金、大北农科创基金设立工作。二是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融资担保基金运营管理。联合广西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设立了创新驱动发展融资担保基金,参与拟定《广西创新驱动发展融资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方案》,担保基金运行一年来,增信分险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撬动超过8倍银行贷款支持科创企业发展。三是积极对接相关银行金融机构,大力开展科技支行等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建设。2022年,全区共有27家科技支行或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成立,其中7家大型银行、8家股份制银行、6家城商行、6家农合机构,科技专营机构布点更加丰富完善。四是贯彻落实“桂惠贷”财政金融政策实施。积极配合做好“科创贷”名单制企业名单的推送,根据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动态化管理的特点,及时向金融管理部门推送调整更新名单。

(八)加强科技创新开放合作。一是营造开放的技术要素市场环境。2022年度启动布局建设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合作基地,打造一批为我区对接全国全球科技资源的骨干和中坚力量,布局建设首批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合作基地11家。2020年印发《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启动国(境)外科学家领衔承担政府支持科技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率先在全国实施国(境)外科学家领衔承担科技项目政策。二是支持企业提升全球配置技术要素能力。在“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第二版)中,明确设计了国际与国内创新合作平台建设项目,支持区内企事业单位与区外(国外)知名院校、科研机构、世界500强或行业领军企业建立机构间的合作机制,共同建设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分支研究机构等联合研发平台或“创新飞地”。三是完善国际技术转移协作网络。加强建设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推动建立稳固的政府间双边技术转移工作机制。高规格举办第9、10届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及系列论坛、展览、对接会,并于2022年正式启动了中国—东盟科技创新提升计划、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专项行动、中国—东盟技术转移联盟成立、中国—东盟创新创业大赛暨中国—东盟创新创业营等一系列面向东盟的重要科技合作交流活动,推动国内先进适用技术向东盟转移转化。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贵委在提案中阐述了我区技术市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系列建议,非常全面且富有建设性和针对性。下一步,我们将认真采纳贵委的意见建议,着力构建并完善技术交易网络,健全完善市场导向型统筹配置创新资源机制,加快形成以专业化服务为支撑、资金为纽带、政策为保障的高质量运营技术市场,全力做好科技支撑服务工作。

(一)建立健全线下技术交易场所。充分发挥广西华南技术交易所职能,聚集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投资人、技术市场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为技术交易双方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技术评价、中试孵化、招标拍卖等综合配套服务,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常态化开展,建成“立足广西、胸怀全国、面向东盟”的枢纽型技术交易市场。

(二)建立健全广西网上技术市场。继续完善广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应用各设区市网上技术市场分站点,连接国家和国内重点合作高校院所创新资源,集聚全区创新力量、技术市场主体、创新载体和资源,形成数据标准、品牌标识、管理制度和服务规则相统一的全覆盖、全流程、全链条科技资源网上共享服务体系,促进不同区域之间各类技术市场主体协同互动更加高效。

(三)优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增加技术合同登记点,逐步向有条件的县、市、区(高新区)进行扩展,加强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员培养,提高技术合同登记服务能力,不断优化登记程序,压缩登记时限,提高服务效能。

(四)建立健全技术经纪人培养机制。依托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国家技术经纪人培训基地,加大技术经纪人培养力度。联合国内外知名技术转移机构,推动成立技术经纪人行业组织,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五)健全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机制。进一步优化大型科研仪器和科研基础设施开放共享绩效考核机制,推动利用财政性资金或者国有资本建设的科技基础设施和购置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在不损害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满足自身使用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向社会开放共享,为开展自主创新活动提供服务。

(六)推动科技领域国际合作。以建设面向东盟科技创新合作区为主要抓手,大力增强对国内外创新资源的集聚能力,努力构建以东盟为重点,辐射“一带一路”国家的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格局和开放创新体系。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升级版,发挥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作用,办好中国—东盟创新合作与技术转移大会,拓展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空间和渠道,完善政府间合作机制,畅通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把广西打造成面向东盟的科技创新高地。持续开展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来桂参与广西科研开发和创新合作,提升广西各创新主体自主研发能力。

(七)完善政策配套和资金支持。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技术交易双方通过统一的技术交易场所进行买卖,激发各交易参与方从事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技术交易市场快速发展。

感谢贵委对我区技术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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