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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441号提案的答复

2023-08-22 10:0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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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颖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贵港支柱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分别办理。现就提案中的“建议自治区出台更加详细的科技创新激励政策,鼓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孵化基地等创新平台打造国家级或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双创示范基地等,营造创新的良好氛围,增强创新平台信心,调动其研发积极性”答复如下:

近年来,自治区出台了相关政策,激励科研单位积极创建高水平自治区级创新平台,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

一、2022年7月1日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提出“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国家新批准认定的由自治区单位牵头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学科类和研究开发类创新平台,在国家批准认定后的三年内每年给予1000万元以上科研经费补助。”

二、2023年1月19日印发的《自治区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优化整合方案》提出“优化调整各类创新平台的支持方式,进一步聚焦绩效贡献,按照技术攻关类、成果转化类、基础研究类以及国家级平台予以相应支持”。一是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支持方式调整为申报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统筹在技术攻关项目中同步部署,依托平台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对自治区实验室、创新联合体等行业优势突出、组织强度较高的平台,可采取定向委托等方式遴选布局研发攻关项目;二是对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应用数学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基础研究类平台,支持方式调整为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对获得“优秀”等次的予以科技项目支持;三是对国家新批准认定的学科类和研究开发类创新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前资助;对现有国家级学科类和研究开发类创新平台,根据其绩效评估结果,对获得“合格”以上等次的予以科技项目支持。

2023年,自治区科技厅将上述政策纳入《“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三版)》予以落实。下一步,自治区科技厅将继续贯彻落实自治区相关政策,聚焦广西产业高质量发展重大任务需求,结合产业链布局需求,推进创新平台优化整合,完善平台评估评价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造力和活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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