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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11-06 17: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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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0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自治区科技厅”),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以分析测试服务、技术研究为主的省级综合分析测试研究机构,主要为社会公众服务,对外开展食品、药品、化工、环境等领域的检验/检测业务,受自治区科技厅委托,承担广西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及实验动物管理有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

中心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8名、行政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条件;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六)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本次报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截止至报名日首日。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检查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六)现役军人;

(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八)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九)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招聘公告、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结果、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拟聘人员公示等具体事宜,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自治区科技厅网站(http://kjt.gxzf.gov.cn/)、本中心网站(http://www.gxat.cn/)发布。

(二)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10日。

六、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考生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简历格式。应聘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报名表上承诺栏签名并将报名表扫描成PDF格式,同时附WORD版。

2.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含盖有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文件、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聘用合同等,无证明材料者,视同无工作经历)、党员身份证明(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岗位的必须提供,由所在党支部出具书面盖章证明)以及各类奖励证书、职称证、成绩单等原件扫描件(扫描成一个PDF文档)。

3.专业技术2、3、5、6岗位只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按桂人社规〔2020〕6号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包含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此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证明高校毕业生身份的纸质盖章文件(扫描成PDF格式)。

4.以上材料打包为1个压缩包发到本中心办公邮箱gxat5318126@163.com,邮件标题以及压缩包文件名须设置为“岗位名称+姓名+学历”(如:专业技术岗1 张三 全日制本科/研究生)。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日8:00至2020年11月  10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5.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多报者作为无效报名处理。报名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报考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影响招聘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

6.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及考试费用。报考人员参与公开招聘期间的交通、食宿及体检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

1.在网上报名提交成功后,报名人员须于报名资格审查期内携带报考人员本人的相关资格验证材料到本中心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报名资格审查所须提供的材料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报考人员本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A4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

(3)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硕士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报考有职称要求岗位的须提供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报考行政管理岗位的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由报考人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6)报名时提交的各类奖励证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报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提供证明高校毕业生身份的盖章纸质证明。

(8)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须加盖公章)。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须提交书面说明,经本中心同意,可在考核前提供。考核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9)本人近期一寸彩照2张(请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及应聘岗位)。

3.报考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的,须提交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明确被委托人姓名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及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格审查材料。

4.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取得考试资格。逾期未按要求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本中心负责解释。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

(三)开考岗位确认和公布

原则上,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确需补缺的,按规定进行核准后才能开考。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招聘安排或增加考试考核环节的,按规定程序进行核准后可以调整,调整后将发布变更公告,并由本中心告知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的,按规定程序核准备案后,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发布变更公告。

1.笔试公告

笔试前,将发布笔试公告。公布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笔试公告发布日距笔试之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如不能参加笔试的,请在笔试开考前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时段: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电话通知本中心招聘联系人。

3.笔试科目按招聘岗位业务类型确定,同类岗位笔试科目相同,使用相同试卷。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4.笔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在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电话查询或登录广西人才网、广西科技厅网站、中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岗位排名。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1)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的岗位,达到1:3开考比例的,中心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前4名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进入面试。

(2)考试方式为直接面试的岗位(专业技术岗1),达到1:3开考比例的,可以开考。

(3)未达到1:3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报自治区科技厅同意,并上报自治区人社厅核准后才能开考。经自治区人社厅核准开考却因考生缺考,达不到1:3比例时,则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照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面试公告

面试前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距面试之日至少5个工作日。

3.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认知及举止礼仪等。

4.面试成绩相关事项

面试采取分100分评分制,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5.现场宣布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并于当天面试结束后,在本中心工作区域内、广西人才网、广西科技厅网站、中心网站公布。

(五)考核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的高低,依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重点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2.考核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依然相同的,一同进入考核环节。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经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其缺额是否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体检

1.各岗位按应聘者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本中心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疗机构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2.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同放弃拟聘资格。

3.如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经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其缺额是否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且合格者)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广西人才网、广西科技厅网站、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若出现因考核、体检无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等情况,需要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将在公示中加以注明。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开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九)待遇

录取人员待遇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有关政策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632182,自治区科技厅机关纪委。监督举报邮箱:rsc_gxkjt@163.com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聘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做出书面承诺。

(三)考生参加现场笔试或面试时,须提供考生健康监测承诺书,并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得隐瞒或谎报。如考生因瞒报引发疫情传染的,一经查明,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属于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且在治疗或隔离期间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如国家、自治区出台新的防疫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九、本公告不尽之处,可电话咨询。

联系人:陈秋虹,联系电话:0771-5318126。

附件:1.广西分析测试研究中心招聘计划表.xls

   2.广西分析测试研究中心求职应聘报名表.doc

   3.考生健康监测承诺书.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中心

2020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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