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众创空间备案认定办法》(桂科高字〔2016〕217号)规定,经研究,现确定“联树建工科技众创空间”等12家机构为自治区备案众创空间。
请各市科技局继续加强对众创空间的指导和支持。各备案的众创空间要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促进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24年度自治区级众创空间备案名单.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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