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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1-533348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成文日期:2021年12月29日
标  题: 关于提升现代农业科技金融服务水平 创新支撑乡村振兴有关措施
发文字号:桂科农字〔2021〕150号发布日期:2021年12月31日

关于提升现代农业科技金融服务水平 创新支撑乡村振兴有关措施

(桂科农字〔2021〕150号)

2021-12-31 16: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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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科技创新和金融服务创新结合,推动广西科技强农八大工程的深入实施,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在支撑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科技部、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加强现代农业科技金融服务 创新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按照“科技引领、金融扶持、产业兴旺”总要求,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经研究,提出以下措施:

一、加大农业科技创新信贷支持力度

各市科技主管部门和农行广西分行各分支机构要高度重视现代农业科技金融服务工作,围绕广西科技强农八大工程实施方案的目标和任务,发挥各自系统优势,加强政银合作,落实具体联系部门和人员,建立工作机制,通过签订合作协议,不断完善“科创贷”“园区贷”“小微e贷”等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在未来5年向现代农业科技和基层创新领域提供不低于50亿元意向信用额度,将更多的金融资源引入县域、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型企业等,助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自治区科技厅联合农行广西分行等有关金融机构探索建立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投资+担保+贷款”等科技金融合作工作机制,支持农行广西分行发放“科创贷”,推荐到广西融资担保集团提供担保服务,推荐到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按照2-3个百分点进行“桂惠贷”贴息,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将农行广西分行及其分支机构纳入广西科技创新券服务平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的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农行广西分行金融贷款的,自治区科技厅以科技创新券抵扣的形式给予财政资金贴息支持,贷款利息可用创新券按贷款合同签订日最近一年期贷款市场利率(LPR)的40%抵付,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二、重点支持企业开展现代种业创新

各市科技主管部门和农行广西分行各分支机构要加强合作,支持种业企业获得长期稳定的信贷资金,围绕广西种业“卡脖子”技术问题,加大种质资源收集保护、种质开发利用、品种选育繁育等工作力度。自治区科技厅每年遴选一批研发实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赢利情况较好的种业企业(园区和基地)纳入农行广西分行重点信贷支持项目库,重点支持其进行突破性新品种研发及推广,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促进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发展。

三、探索在农业科技计划项目中引入信贷资金

自治区科技厅结合农业科技创新的特点,在农业科技计划项目中探索建立财政科技经费、企业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共同投入支持研发的项目形成机制,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经费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现代种业创新、农业信息化、畜禽健康养殖、现代食品加工、生物质能源等领域,推动一批由农业龙头企业牵头,产学研关联密切、产业化较为成熟、预期经济效益好的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自治区科技厅与农行广西分行共同建立广西科技强农八大工程科技金融服务重点项目库(白名单),农行广西分行各分支机构对白名单的企业和项目优先安排信贷资源,简化流程手续,同时探索给予项目承担单位的科技人才个人金融优惠服务。

四、提升农业科技园区等创新区域功能区金融服务水平

各市科技主管部门和农行广西分行各分支机构要因地制宜、一地一策,在政银联合、信贷政策、产品创新、综合服务、特色模式等方面探索“园区贷”“创新县(市、区)贷”,重点支持创新县(市、区)、农业科技园区、农高区等创新功能区基础建设,支持开展智慧农业、农业信息化以及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展示和推广应用,支持创新区域功能区内高新技术和重大产业类项目建设。重点支持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提升融资孵化功能,为在孵企业、创业人员提供更多金融服务;农行广西分行遴选部分基础条件好、主导产业经济效益显著、科技企业聚集、符合农行设立支行条件的农业科技园区进驻园区设立科技支行,为园区管理者、入园企业、科研院所、创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科研人员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不断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园区的融资体系。

五、支持乡村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

农行广西分行积极研发适用于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的信贷产品,对科技特派员到农村创办企业,以及科技特派员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入股、资金入股、技术服务等多种形式,与服务对象结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企业或种养大户,择优给予信贷支持,支持科技特派员为其所服务基地企业及农户的贷款进行担保。自治区科技厅每年遴选一定的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科技特派员,以及科技特派员创办的企业、与科技特派员结成利益共同体的企业和种养大户名单,对纳入名单内的客户,农行广西分行及其分支机构优先予以支持。

六、探索农业科技投贷联动“1+N”合作体系

各市科技主管部门要联合当地农行广西分行各分支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强化金融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方面的重要作用,围绕科技部“百城百园”专项活动、“十三五”国家以及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农业农村领域重大成果转化,探索农业科技投贷联动“1+N”合作体系,支持一批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支持广西产业技术研究院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农业类科技子基金,农行广西分行各分支机构对广西产业技术研究院自建、共建或加盟的研究所及衍生孵化的科技型企业有融资需求的优质项目优先安排信贷资源,获得农行广西分行贷款后,自治区科技厅按照3个百分点给予财政资金贴息支持。

七、搭建银企(机构、院所)对接平台

自治区科技厅、农行广西分行每年利用广西科技活动周、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杨凌农高区等涉农展会,举办各类银企(机构)的对接活动;加强政策宣讲培训,利用科技大讲坛、科技强农八大工程巡讲等平台,联合开展科技金融和农业科技创新政策讲习培训,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员、科技金融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自治区科技厅遴选10家左右农业领域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园区、创新型县(市、区)、星创天地等纳入科技部农村中心“100+N”开放协同创新体系,把农行广西分行作为“N”部分中科技金融重要合作对象。各市科技主管部门、农行广西分行各分支机构可结合辖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各类银企对接活动,促进科技与金融进一步融合。

八、加强信息共建共享

各市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农行广西分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共享共建,在符合法律法规和信息公共安全及商业隐私有关监管要求的条件下,科技主管部门定期将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种业企业、农业科技园区等合规数据及时反馈农行广西分行各分支机构,使金融机构能够快速便捷获取相关信息,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农行广西分行各分支机构应及时了解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的金融需求,结合广西“科创贷”企业金融信用共享平台要求,整合科技主管部门信息,不断完善的农业科技创新金融信用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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