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强化科技战略咨询,这对科技智库管理和科技智库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2022年6月2日,自治区科技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智库管理办法(修订)》(桂科政字〔2022〕40号)明确提出,“自治区科技厅采取稳定资助、定向委托、评估奖励等方式从广西科技智库专项中给予科技智库建设持续稳定支持”。
近年来,区内外一些单位和地方制定了相关智库经费的管理办法,为制定《广西科技智库建设经费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提供了参考和借鉴。如自治区决策咨询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广西高端智库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出台《安徽省重点智库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出台《河南科技智库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等。根据科技智库建设需要和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文件要求,有必要起草《实施细则》,从制度层面保障广西科技智库建设经费规范、有效、合理使用。
二、主要政策依据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
(二)《关于改革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桂财教〔2021〕170号)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智库管理办法(修订)》(桂科政字〔2022〕40号)
(四)《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监督工作规定》(桂科政字〔2022〕32号)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桂科政字〔2020〕114号)
(六)《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厅发〔2020〕29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六章21条。
第一章为总则,共2条。明确了《实施细则》的制定依据和适用对象。
第二章为经费来源、设立宗旨和支持原则,共3条。明确了科技智库建设经费的来源、设立宗旨和支持原则。
第三章为支持标准,共2条。明确了科技智库在建设周期内获得支持经费金额的下限、评估等级、获得优秀奖励占年度科技智库建设经费预算比例上限。
第四章为经费管理,共5条。明确科技智库建设经费实行项目管理、签订《广西科技智库建设任务书》(暂名)有关要求、由多个单位联合建设的科技智库拨付要求,科技智库建设经费实行总额预算、包干制,引导依托单位给予配套经费。
第五章为监督检查,共6条。明确强化单位法人责任,科技智库负责人使用科技智库建设经费权利义务,科技智库出现撤销、退出等特殊情况的处理意见,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对相关研究成果作出约定,对不在建设周期内的科技智库宣传作出约定。
第六章为附则,共3条。明确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参照执行文件、明确负责政策解释的主体、上级出台相关文件遵照情况和《实施细则》的施行日期。
四、预期成效
通过制定《实施细则》,有利于规范科技智库建设经费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发挥科技智库的作用。
五、政策咨询
电话咨询:自治区科技厅法规综合处 钟振清 0771-2610082
线上咨询: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在线咨询”栏目(网址:http://kjt.gxzf.gov.cn/zmhd/zx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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