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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2017-05-26 10:00     来源:广西科技厅规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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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和规范广西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工作,近日,科技厅发布了《广西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桂科计字〔2017〕113 号,以下简称《办法》)。为了更好地贯彻和执行《办法》,科技厅规划财务处对《办法》进行了解读。
  一、关于《办法》制定的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和科技项目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桂政发〔2015〕57号),明确提出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打破条块分割,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形成职责规范、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的组织管理机制,建立起新的科技计划体系。2016年9月,自治区在全区创新驱动发展大会后新设立了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关系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研究、重大科技攻关、重大新产品开发和国家级、自治区级创新平台等建设。
  随着我区科技创新形势的快速发展,原有的广西重大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不适应科技计划改革和管理的要求,需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重新制定广西重大专项管理办法,建立起职责规范、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的重大专项组织管理新机制,保障重大专项任务的顺利实施。
  二、关于制定《办法》的总体思路和原则
  制定《办法》的总体思路是:以加强和规范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推动其顺利实施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精神,力求遵循科研活动规律、激发广大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建立起职责规范、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的广西科技重大专项组织管理新机制。
  根据以上思路,在制定《办法》过程中突出了以下原则:一是明确权责,规范管理。通过建立政府决策、专家咨询、专业机构具体管理相对分开、相互衔接的立项和管理制度,明确管理程序和主体责任,为《办法》有序实施提供条件。二是分类管理,精准实施。针对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不同特点,分别采用不同的资金资助、结题验收和成果评价方式,突出需求导向、应用导向、目标导向,加强全过程管理和节点目标考核。三是遵循规律,科学高效。参照国家和先进省份经验,结合广西实际,对项目申请立项、组织实施、验收程序、绩效评估等过程进行科学的设置,使《办法》实施更具可操作性。四是突出绩效,加强监督。通过建立统一的评估监管体系,明确项目立项、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遴选和管理、专家遴选和使用、项目组织实施、验收和绩效评估评价、成果汇交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流程、责任主体以及监督主体,强化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关于《办法》的支持重点和主要内容
  《办法》中明确了广西科技重大专项聚焦打造广西创新发展名片,主要支持重大科学研究、重大科技攻关和重大新产品开发及成果转化。优先支持产学研联合、集成度高、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项目。
  《办法》共9章60条。阐明了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和重大专项支持的重点、专项结构,以及组织实施原则。根据广西科技重大专项计划特点,明确了相关部门、单位的管理职责和管理程序,对项目立项、过程管理、结题验收、资金管理、监督管理与绩效评估、知识产权与资产管理等具体内容、流程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四、关于《办法》中科技重大专项确定承担单位的主要方式
  《办法》中明确提出重大专项通过公开择优、定向择优、定向委托三种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包括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具体方式应在重大专项实施方案中明确。
  公开择优。通过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向社会公开征集申请项目,由申报单位自主申报,专业机构按随机、回避、合理的原则,从广西科技专家库抽取专家评审择优形成立项建议。
  定向择优。邀请符合项目申报指南提出条件的优势单位申报,经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进行预申报评审,确定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并提出整合建议,由牵头单位组织各参与单位编制正式申报书,专业机构按随机、回避、合理的原则,从广西科技专家库抽取专家评审后形成立项建议。
  定向委托。对于组织强度要求较高、典型应用示范区域特征明显的项目和研发任务,委托行业内优势突出的单位牵头组织实施。牵头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集成优势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填写正式申报书,经领域专家组多轮论证不断完善后形成立项建议。
  五、关于《办法》内容的特点
  为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体现改革的最新精神和要求,《办法》与“十二五”时期的科技重大专项管理相比有了新的特点:一是建立政府决策、专家咨询、专业机构具体管理相对分开、相互衔接的管理制度,采取全程留痕管理模式,保证了科技重大专项立项和实施的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强化了项目负责人职责,提高了项目实施的技术管理水平;三是项目实施协调联络机制,设立的项目专员和联络员,推进了各单位项目任务的衔接与集成、单位之间沟通联系,保障项目有序实施;四是项目管理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中期检查制度,加强了对项目实施的有效跟踪和监控;五是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专项的申报指南、项目申报、立项结果、项目验收结题等关键节点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做到业务管理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的监督。
  六、关于如何推动《办法》有效落实
     《办法》对加强和规范广西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工作,推动广西科技创新活动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使得《办法》尽快得到准确理解和全面落实,相关部门、项目申报(承担)单位需要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和培训。科技厅将组织开展宣传培训,通过政策解读指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学习,为政策执行到位提供保障。相关部门和单位也应加强宣传培训,确保科研人员、科研管理人员对《办法》理解到位。二是密切关注《办法》发布后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提出解决方案和意见,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处理。三是加强监督和指导。在科技重大专项组织立项和实施管理过程中,科技厅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年度检查、中期检查、绩效评价等方式,对专业机构、项目承担单位贯彻落实《办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抽查。专业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对所管理的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进行监督。承担单位应当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常态化的自查自纠机制,保证项目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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