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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市会商工作规则》政策解读

2020-06-09 16:3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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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地方科技发展,建立自治区科技厅和地方政府灵活沟通机制,自治区科技厅印发了《厅市会商工作规则》(桂科政字﹝2020﹞60号),以下简称《工作规则》。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厅市会商是科技厅与设区市人民政府双方共同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地方科技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是科技厅和地方政府渠道最畅通、机制最灵活、靶向最准确、见效最快捷的规范性制度安排。

自厅市会商实施以来,成效显著,切实帮助地方政府解决了实际困难和问题,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必要制定《工作规则》,来规范厅市会商工作,更好地发挥厅市会商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作用。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科技部《部省会商工作规则》(国科发区﹝2019﹞46号)文件。

三、框架和主要内容

  《工作规则》包括总则、基本原则、会商内容、会商前期工作、会商程序、组织实施、附则等七个章节,共二十二条。具体如下:

  第一章 总则,主要对《工作规则》的目的、设定宗旨进行说明。

  第二章 基本原则,明确要紧扣大局,聚焦重点;厅市互动,地方为主;讲求实效,创新机制。

第三章  会商内容,分为三个部分,一是科技工作总体部署与发展思路的会商;二是政策措施、机制体制创新、组织管理等方面会商;三是重大需求和发展重点会商。

第四章 会商前期工作,主要分为提出会商建议、研究提出会商建议内容、总结上轮会商任务落实情况、提出初稿、任务对接、形成建议稿和确定会商议定书等几个部分。

第五章 会商程序,规定了厅市会商工作的程序,对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筹备材料、议程等做了规定。

第六章 组织实施,要求厅市双方按会议要求落实会商议定事项,并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任务落地见效。

第七章 附则,明确《工作规则》解释权及实施时间。

四、主要举措

(一)采取分层次的会商机制,科技厅每年遴选1个设区市作为当年重点会商对象,1-2个设区市作为当年的一般会商对象。遴选为重点会商的设区市,作为当年“两周一展”的主题城市。

(二)明确了对会商市科技项目资金支持额度。重点会商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一般会商不超过1000万元。

(三)进一步明确了会商会议前期工作及具体程序。

(四)要求厅市双方按会议要求落实会商议定事项,并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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