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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 | 《广西壮族自治区星创天地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0-10-10 16: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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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星创天地在乡村振兴、精准扶贫和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创业中具备重要作用,是加强科技工作的有力抓手,是实现农业现代化、推动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举措。随着形势发展和变化,特别是我区颁布《广西科技强农八大工程实施方案》之后,对广西星创天地的建设与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自治区科技厅组织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星创天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更好地指导规范全区星创天地建设运营提供制度保障。现就本政策有关问题进行解读。

二、制定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有关规划和文件

1. 科技部《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国科发农〔2016〕210号)

2.《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科发农〔2020〕192号)

(二)自治区有关规划和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科技强农八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17号)

三、起草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中央精神与广西实际相结合

《管理办法》深入贯彻2017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打造一批星创天地”精神,落实国务院《“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星创天地在推进农村创新创业、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

(二)坚持产业发展与当地特色相结合

《管理办法》要求广西星创天地的建设和运营必须以当地特色产业为主,以建设“一星一品”为主要原则,重点发展当地特色产业。

(三)坚持鼓励与考核相结合

采取科研经费奖励、试点项目支持等鼓励政策,推进星创天地的建设;同时要求建立严格的实效考核机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奖优罚劣。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对开展广西星创天地建设工作进行总体设计和系统部署,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管理机构与职责、认定条件及程序、扶持政策、评价与考核、附则等六大部分。

(一)总则。出台《管理办法》的目的和依据,阐述星创天地概念,规定适用范围,明确广西星创天地集聚创业人才、技术集成示范、创业培育孵化、创业人才培训、科技金融服务、创业政策集成等创新创业服务功能。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明确自治区科技厅以及各设区市、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等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三)认定条件及程序。根据科技部《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广西科技强农八大工程实施方案》,借鉴其他省区做法,结合我区实际,从建设单位资质、服务设施、创新创业服务示范能力、人才服务队伍、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创业孵化能力等七个方面,明确申报广西星创天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并明确申报广西星创天地基本程序,获得认定的广西星创天地,授予“广西星创天地”称号及牌匾。

(四)扶持政策。根据《管理办法》认定的广西星创天地的各项奖惩政策,共分为四个方面,即:1. 可获得自治区一次性不超过30万的孵化能力提升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持,并可申报不超过50万元的自主选题的“一星一品”科技示范项目。2. 明确对获得备案的国家级星创天地,自治区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0万元的自主选题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持。3. 明确其他创新平台对广西星创天地服务上的支持。4. 明确绩效评价优秀的奖励机制和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星创天地的整改机制。

(五)评价与考核。明确对广西星创天地实行动态管理,开展两年一次的绩效评价,规定绩效评价的基本方法、评价内容和年度工作总结报送机制以及评价结果的应用。同时规定了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支持,未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以及不参加年度考核、违规违纪和自动退出等行为的广西星创天地的处理方法。

(六)附则。明确政策后续事宜、解释主体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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