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印发<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基〔2020〕46号)、《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中科院办公厅 工程院办公厅 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形势下加强基础研究若干重点举措>的通知》(国科办基〔2020〕38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基础研究对科技创新的源头供给和引领作用,切实解决广西基础研究缺少“从0到1”原创性成果的问题,结合广西实际,由自治区科技厅牵头,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出台了《广西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本政策有关问题进行解读。
一、出台《实施意见》的背景和意义
2020年1月,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中科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印发了《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国科发基〔2020〕46号),明确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战略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围绕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以人为本、深化改革、优化环境、稳定支持、创新管理,强化基础研究的原创导向,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努力取得更多重大原创性成果,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强有力的支撑。2020年4月,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中科院办公厅、工程院办公厅、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联合印发了《新形势下加强基础研究若干重点举措》(国科办基〔2020〕38号),重点针对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提升我国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能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提出了相关工作举措。这两个文件是2020年以来我国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应用基础研究,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
目前,与发达省(直辖市)相比,我区基础科学研究实力仍比较薄弱,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源头创新能力仍显不足,尤其是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少、高层次人才匮乏、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水平低、技术创新能力不强的现状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已严重影响到我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通过出台本《实施意见》,旨在提出一系列能充分发挥基础研究对科技创新的源头供给和引领作用、强化解决我区基础研究缺少“从0到1”原创性成果问题的工作举措,突出顶层设计和前瞻布局,提高科学研究决策水平,进一步加强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源头创新能力, 努力营造有利于基础研究的科研生态,推动产生更多更有价值的原创成果。
二、《实施意见》起草思路和框架结构
(一)总体考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广西高质量发展相关的基础前沿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科学问题,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注重方法创新,优化学术环境,强化稳定支持,稳步提升基础研究财政投入,突出基础研究的原创导向,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力争获得更多重大原创性成果,全面提升广西源头创新能力。
(二)框架结构
共分为八个部分,21个条款。第一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第二部分为“优化原始创新环境”,分别在基础研究体制机制、组织实施模式和布局等方面提出了3条措施。第三部分为“强化科技计划原创导向”,主要是围绕自然科学基金、科技计划等方面提出了3条措施。第四部分为“强化重要科技创新平台原始创新”,着重在自治区实验室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布局、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应用数学中心创建等方面提出了4条措施。第五部分为“加强基础研究人才培养”,主要是在中青年人才队伍培育建设、高水平创新研究团队打造、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培等方面提出了3条措施。第六部分为“创新科学研究方法手段”,分别在科技基础条件建设、科研手段自主创新等方面提出了2条措施。第七部分为“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主要在推动企业加强基础研究等方面提出了1条措施。第八部分为“加强管理服务”,分别是在强化政府部门间组织协调、加大财政投入、加强科技伦理和诚信管理、加强管理部门服务等方面提出了4条措施。
三、《实施意见》的亮点
《实施意见》在充分领会贯彻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并紧紧围绕广西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而制定,具体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是突出加强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重要部署精神。该实施意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等文件精神,落实《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印发<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基〔2020〕46号)各项任务和自治区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方面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我区基础研究缺少“从0到1”原创性成果的问题,在优化创新环境、科技计划、研究平台、人才队伍、研究方法创新、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管理部门服务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旨在推动解决广西缺少“从0到1”原创性成果问题的实操举措,充分发挥基础研究对科技创新的源头供给和引领作用。
二是突出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环境优化。该实施意见在基础研究项目任务凝练机制、指南编制、专家队伍建设、评价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对申请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进入最后评审阶段未获立项的科研人员,凡未获得过自治区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直接给予自治区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已获得过自治区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直接给予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支持,所获资助项目不纳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限项规定范畴。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等的科研人员,在项目实施期内,以新的研究内容申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相应类别项目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项目1项。这些举措都有利于为科研人员营造更好的基础研究环境,引导其积极挑战前沿科学问题,敢于开辟新领域、提出新理论、设计新方法、发现新现象。
三是突出加强科技计划对原始创新的支持作用。该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自然科学基金支持源头创新和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加强对数学、物理等重点基础学科的支持,加强应用数学和交叉研究,稳定支持一批基础数学领域科研人员围绕数学学科前沿问题开展基础理论研究。还明确提出要对基础研究薄弱地区和新升本科院校所申报的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给予适度倾斜支持,促进基础研究合理布局和全区原创能力均衡提升;加强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研究,加大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前瞻性、原创性的基础研究和前沿交叉研究的支持,推动产生颠覆性创新成果。
四是突出加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高质量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需要依托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做支撑,该实施意见提出要集中力量建设自治区实验室,聚焦自治区重点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重大科学前沿、重大科学问题和重大科技任务,集中力量建设突破型、引领型的自治区实验室。要加快建立科学、全面、合理的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体系,加大对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稳定支持力度,鼓励重点实验室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结合广西优势学科和特色产业发展,打造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骨干基地。启动建设一批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为生态科学、大气科学、环境科学等相关学科发展提供观测实验、科学研究和示范基地。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支持一批应用数学中心建设,搭建数学科学与数学应用领域的交流平台。
五是突出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创新驱动,关键是人才驱动,加强基础科学研究首先要做好人才团队建设。在该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持续通过广西科技基地与人才专项、广西自然科学基金等每年支持一批优秀青年人才和中青年学科人才。对35岁(含)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在桂科研工作人员,且未主持过省部级(含)以上课题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广西青年创新人才科研专项或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项,稳定支持一支长期服务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研究队伍。要充分发挥我区面向东盟的“桥头堡”优势,强化国际合作加大海内外杰出科学家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持续大力实施“东盟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入桂工作计划”、“港澳台英才聚桂计划”,积极吸引东盟国家和港澳台优秀青年科学家来桂工作,扩大人才交流。
六是突出加强科学研究方法创新。大型仪器、科技文献、实验动物等各类科技基础条件资源是保障创新驱动顺利实施的关键,该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管理机制和后补助政策,进一步加强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网络管理及服务平台建设,为广大基础研究工作者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要结合广西的区域特色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生物种质和实验材料库(馆),提升科技基础资源整理加工、保藏鉴定以及对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要大力支持科研手段自主研发与创新,加大力度支持科研平台、科研手段、方法工具的创新,提升开展原创研究的能力。
七是突出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必须要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该工作方案提出要进一步加强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要发挥广西科技计划的导向作用,组织企业家、产业专家和科技专家共同凝练来自生产一线、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重大科学问题,支持龙头企业整合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科研力量形成创新联合体,共同培养基础研究人才。
八是突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和管理服务。该工作方案提出要进一步完善评价体系,加强诚信建设,弘扬风清气正的科研文化,营造鼓励探索、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培育尊重知识、崇尚创造、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政府部门要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建立政府部门和高校等从事基础研究法人单位之间的联动机制。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力求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推动产生更多更有价值的原创成果,努力开创全区基础研究繁荣发展新局面。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