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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下达2022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桂科计字〔2022〕103号)

2022-08-01 17:4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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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医学院:

经严格评审论证、综合审议、公示等流程,现下达2022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自筹经费项目28项(详见附件)。

本批项目实行任务书制管理,各项目承担单位应主动配合自治区科技厅和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填报任务书,并于2022年8月5日前将已签字盖章的纸质任务书提交至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逾期不提交的,自治区科技厅将视作项目承担单位主动放弃和撤销项目处理,并将项目牵头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还将与中国人民银行在征信领域开展信息共享,同时保留追究相关单位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力。

各项目承担单位应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费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将项目(课题)实施情况和经费年度决算报表报告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项目完成后,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按任务书要求的指标对项目进行验收。

附件:2022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自筹经费项目表.xls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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