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预计数的通知》(财科教〔2017〕150号)要求,经评估评审、综合审议、涉企项目公示等,按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同意2018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意见的函》(桂财教函〔2018〕62号)有关项目安排,现下达2018年度广西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详见附件),共安排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和科技创新项目示范等四类12个项目。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制定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专项资金账务处理,规范资金管理,按预算按规定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觉接受监督检查。请认真履行已确定的实施目标和实施内容,抓紧组织实施。对项目中仪器设备的采购,属政府采购的按政府采购制度规定流程办理,企业购置的按公开招标程序进行。
附件:2018年度广西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汇总表.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8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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